上海本地并不生产鸳鸯或蝴蝶,即便是今天的上海不断向外扩展,一直扩展到杭州湾。但是,在上个世纪的“五四”新文学运动前后之二十年,上海却是现代文学史上众说纷纭的“鸳鸯蝴蝶派”的大本营。不过,“鸳鸯蝴蝶派”中的“鸳鸯”跟“蝴蝶”,大多也不是本地产,多为外来。鲁迅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这样说道:
上海过去的文艺,开始的是《申报》。要讲《申报》,是必须追溯到六十年以前的,但这些事我不知道。我所能记得的,是三十年以前,那时的《申报》,还是用中国竹纸的,单面印,而在那里做文章的,则多是从别处跑来的“才子”。
这里所谓的“别处”,也有“六十年前”与“三十年前”之分别。“六十年前”的“才子”,大抵因为“洪杨之乱”,无法在江浙一带存身,也无法走“君子”“学而优”的道路,无奈之余,落脚开埠二三十年的沪上。于是与上海周边一些有些年数的乡镇里的才子们一道,形成了近代上海文艺最主要的一道风景。对于这一时期的上海文艺,尤其是其主要的“色彩”,鲁迅同样有一段极为精彩的话:
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的,见月伤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见了婊子。去嫖的时候,可以叫十个二十个的年轻姑娘聚集在一起,样子很有些像《红楼梦》,于是他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贾宝玉;自己是才子,那么婊子当然是佳人,于是才子佳人的书就产生了。内容多半是,惟才子能怜这些风尘沦落的佳人,惟佳人能识坎坷不遇的才子,受尽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成了佳偶,或者是都成了神仙。
这就是近代沪上最早的一批“鸳鸯”与“蝴蝶”。
而在这些“鸳鸯”“蝴蝶”一类的书中,才子佳人之间的情爱故事,也就成了落魄沪上的才子们“苦闷”的象征,或者是消闲的说道,其中多少也就有些所谓的“趣味”──才子们的趣味,不断地向社会扩散渗透,慢慢地,就培养出来一种社会性的“趣味”──上海式的大都会里的“才子佳人故事”。只是这里的才子,已不是传统文本(像《西厢记》、《桃花扇》等)里的“才子”,而所谓“佳人”,更全为“风尘”女子所取代,全然不见闺阁里的“清规戒律”──就连民间传说里的祝英台式的“自我维护”的意愿均已不见,大户人家后花园里墙头月门边的定情私语,更是为十里洋场现代的社交场所与社交方式所取代。鸳鸯蝴蝶们早已经不在满足于在水一方的游戏或田间林边的翩翩起舞,而是要到海上沪上演绎属于他们的时代浪漫了。
其实,文学史上的“鸳鸯蝴蝶派”的作品,并非全为“鸳鸯蝴蝶”所遮盖。此外,还有涉及到社会、黑幕、娼门、哀情、言情、家庭、武侠、神怪、军事、侦探、滑稽、历史、宫闱、民间、反案等种种类别。不过,或许是“鸳鸯蝴蝶”最早也最能够代表这一派的来源,同时在其中亦最有声势,于是便落了个如此名称。
大都会与文学生产中心,从晚清一直到四十年代末,上海一度占据了全中国文学的半壁江山甚至更多──没有踏上过十六浦码头的具有全国影响的现代作家或许有,但数量断不至于太多。
抗战军兴之后,尽管已经沦落为“孤岛”,上海还能够诞生出《金锁记》等这样新时代的新的“鸳鸯”“蝴蝶”。此亦可见所谓的“鸳鸯”与“蝴蝶”,并不仅限于一时。所不同的是,后来的“鸳鸯蝴蝶”,逐渐沦落为坊间小报上低级的“噱头”或地摊上极为无聊的摆设──一部晚清时期为了响应传教士们的呼吁而参加小说竞赛的章回小说(原名《除三害》),在“鸳鸯蝴蝶”的时代,竟然改头换面为《海上花魅影》和《花柳深情传》出现在地摊上,此应可见上海市民阶级的“文字趣味”,已经被怎样地大大改变。
(摘自香港《大公报》 文/段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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