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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开发北极获冰岛支持 深度参与意义大

2012年04月23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国总理温家宝20日在雷克雅未克与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举行会谈。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冰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北极合作的框架协议》等多份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中新社发 张朔 摄  

  中新网4月23日电 中国与冰岛20日签署北极合作框架协议,香港《文汇报》23日刊文引述专家的观点表示,中国获冰岛支持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对中国开发北极有重要意义。与冰岛合作建立首个中欧自贸区,将减少中国公民投资冰岛的限制,“黄怒波投资冰岛地产受阻”之类的事件或将减少,对中国更深层次地参与北极开发及其它事务具重要意义。

  文章摘编如下:

  对于是次中国与冰岛签署北极合作框架协议,商务部专家对香港文汇报表示,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北极航道可望开通,北极圈区域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随之凸显,中国需要更深层次地参与北极开发,而“北极理事会”是该地区唯一行动准则相对有话语权的机构。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获冰岛支持,对中国开发北极有重要意义。此外,与冰岛合作建立首个中欧自贸区,将减少中国公民投资冰岛的限制,“黄怒波投资冰岛地产受阻”之类的事件,或将减少。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本报表示,在合作协议中最有实质价值的内容是“密切在北极事务中的磋商,在极地、海洋、环境、航运等相关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对中国开发北极有重要意义。

  梅新育表示,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中国有权进入北极公海地区进行科研等活动,并享有对北极公海地区和区域的相关权利。中国主张北极作为国际公海开发利用,不作为单个国家领海、领土。不过至今,北极理事会是该地区唯一行动准则相对有话语权的机构。

  “北极理事会”成立于1996年,成员为“北极圈八国”,即加拿大、俄罗斯、挪威、丹麦、冰岛、美国、瑞典和芬兰。目前已经接受法国、德国、荷兰、波兰、西班牙、英国为永久观察员国,接受中国、欧盟、意大利、日本和韩国为特别观察员国。梅新育表示,该理事会会议通过的文件特别强调了8个北极国家拥有处理北极事务的“特权”,其它任何想与之合作的国家,须遵守它们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此次冰岛支持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对中国更深层次地参与北极开发及其它事务具重要意义。

  对于中国选择与冰岛合作,建立首个中欧自贸区,梅新育分析指出,冰岛是欧洲与中国经济摩擦利益冲突最少国家,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选择冰岛作为突破口即是基于双方的良好关系。“黄怒波投资冰岛风波”表明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是有必要的,这将推进两国经贸顺畅发展,充分发掘发展潜力,日后中国公民在投资冰岛时可能遇到的“节外生枝”的情况将减少。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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