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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生前预嘱”在京引热议 好死还是赖活?

2013年08月19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文汇报 “尊严死”还是“赖着活”?  来源:上海东方卫视

  中新网8月19日电 香港中通社18日刊载特稿文章《北京见闻:“生前预嘱”引热议:好死还是赖活?》。文章说,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生前预嘱”、“尊严死”等概念一时间引发热议。然而“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传统想法依然影响着许多人,且部分医生对“生前预嘱”的实施也持怀疑态度,认为该问题涉及法律、伦理和死亡文化等复杂因素,不宜简单化。

  文章摘编如下:

  “人早晚都要面对死亡,顺其自然就好,不要人为地延长生命,那是对社会资源和家庭资源的浪费。而且那样的生命也没有质量。我认为人还是应该尊严地死。”北京某高校71岁的李教授说。

  不久前,“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生前预嘱”、“尊严死”等概念一时间引发内地热议。

  该协会旨在通过推广使用“生前预嘱”,让更多人知道,在生命尽头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是一种权利。

  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早在2006年就同协会理事长、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等人建立了专门探讨“尊严死”的公益网站 “选择与尊严”,并在2011年推出内地民间首个“生前预嘱”文本。目前已有92万人浏览过该网站,10860人填写了“生前预嘱”。

  这份“预嘱”借鉴了美国的生前预嘱法律文件“五个愿望”。文件要求人在意识清醒和健康的前提下填写,用以说明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选择要或者不要哪种医疗服务、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

  该协会秘书长郝新平(“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广干事)告诉记者:“‘选择与尊严’,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平台,帮助大家完成自己的诉求。目前人们容易将‘尊严死’和‘安乐死’这两个概念混淆。但是‘尊严死’主张对没有恢复希望的人,放弃人工维持生命的手段,不要人为延缓死亡;而‘安乐死’是人为提前结束人的生命。”

  “有些病是不可治愈的,我们每人可能花费人生三分之二的医疗费用在这种无谓的治疗上。伦理学原则上,病人的愿望是第一位的。生前预嘱是病人自己的态度,家属应该尊重。”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示范病房主任医师刘晓红说。

  据悉,目前“生前预嘱”的知晓率不到30%。刘晓红告诉记者,为了推广这一观念,在自愿基础上,老年示范病房的医生和护士集体填写了“生前预嘱”。

  据内地一份网络调查显示,近九成网友表示愿意签署“生前预嘱”,认可“尊严死”。然而“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传统想法依然影响着许多人,且部分医生对“生前预嘱”的实施也持怀疑态度。

  “我应该不会签的。那个时候(生命末期),不光是为自己活着,对亲人的意义很大。你在那,他们心里就有个底。所以如果到那一天,我会尊重家人的意见。”一位27岁曾学过医的小伙子说。

  60岁的曹先生认为:“(尊严死)这种提法很好。但是吧,执行起来够呛。即使写了生前预嘱,子女可能还是不敢做主,怕担责任啊。而且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选择,毕竟人都有一种怕死、求生的本能嘛。”

  第二炮兵总医院的唐医生向记者表示:“‘尊严死’的想法很好,这样可以节约很多医疗资源,让更多有需要的人获得救助。但作为医生,在实际的医疗救治中是很难满足患者的愿望的。在最后时刻,做决定的还是家属,医生根本不敢按照患者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应该放弃治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尊严死”在内地现行法律体系中还找不到法律依据。即使有生前预嘱,家人或者医生也要在遵循现行法律的范围内,在违法与合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内作出选择。他认为有关生命权的问题涉及法律、伦理和死亡文化等复杂因素,不宜简单化。(庄恭百)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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