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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报揭民进党阻拦两岸服贸协议计划 马英九恼火

2013年11月27日 15: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27日刊载文章指出,民进党阻拦“两岸服贸协议”的全盘计划,主要分两部分,其一是在审议“服贸协议”过程中,采取“逐条审查,逐条表决”的手法;其二是在“服贸协议”进入实质性审议之前,必须召开“公听会”。

  文章摘编如下:

  民进党阻拦“服贸协议”的全盘计划,主要分两部分,其一是在审议“服贸协议”过程中,采取“逐条审查,逐条表决”的手法;其二是在“服贸协议”进入实质性审议之前,必须召开“公听会”。

  本来,对审议“服贸协议”召开“公听会”,无可厚非,毕竟有法源依据,而且也是在马当局已经错失倡导“服贸协议”的先机,遭到民进党以“先讲先赢”策略予以“污名化”之下,召开“公听会”也有利于澄清民众的疑虑,反而让广大民众尤其是相关业者接受和支持“服贸协议”。但猫腻就在于,民进党团刻意拖延召开公听会的时程。

  原来,“立法院”经过朝野协商,是规划依据《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所涉及的各行各业,安排十六场“公听会”的,并由“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主导。各场“公听会”都邀请“陆委会”、“经济部”,及每场“公听会”所针对的行业,邀请管理这些行业政务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如“交通部”、“金管会”、“文化部”、“卫生部”的主官,及另外又邀请相关行业的商会或工会的代表,在听取主官的介绍后,由“立委”进行质询,及行业代表进行询问。

  按朝野商定,这十六场“公听会”,分别由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各主持八场。但在朝野协商中,国民党团的总召林鸿池一时忽略,而没有提出为公听会设定时间表。民进党就紧紧抓住“不设时间表”的漏洞,大耍手脚。--国民党召委张世忠在几天的时间内,就把八场“公听会”全部“搞掂”,甚至一天赶开三场, 即上、下午和晚上各一场,效率甚速。

  但民进党召委段宜康却安排两个星期召开一场“公听会”,以拉长战线的手法予以拖延,并以“陆委会”并未交付“服务协议”协商进程中的会议纪录,及“经济部”未有送交相关文件等的籍口,一直在拖。按照这个两个星期一场“公听会”的进度,最快也得在农历春节前才能完成全部十六场“公听会”,进入实质性审议的程序。此时,早已超逾了“服贸协议”于2014年元旦生效的时间。

  对此,马英九十分恼火,下令国民党团抢夺主持“公听会”的主导权,取代民进党团主持尚未召集的六场公听会。但是,当民进党团出示有林鸿池签字,明确商定包括有国民党召委和民进党召委各主持八场公听会内容的朝野协商会议记录后,就连马英九也当场傻了眼,只得乖乖地被民进党劫持,等待段宜康“照表操作”、“细功慢火”地主持余下的那几场“公听会”。

  即使是完成全部十六场“公听会”,进行实质性审查,由于是采用“逐条审查,逐条表决”的程序,就必然会被民进党“立委”搞小动作,每审查及表决一个条文时,都抛出修订建议,而导致争拗一番。不知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完成“服贸协议”八十多个条文的审查和表决。

  民进党团极力主张采用“逐条审查、逐条表决”的方式,审查“服贸协议”,而国民党团又屈从这种不符合惯例的方式。实际上,按照惯例,“服贸协议”内容是不允许在签署之后、实施之前做任何修改的,要么是全盘接受,要么是将之否决,而根本上没有“逐条表决修改”的法理依据。而“ECFA”的“逐条审查,全案通过”,就已经充分照顾了“立法院”职权与协议的特殊性这两方面。照理说,作为“ECFA”后续协议的“服贸协议”,也应按照审议“ECFA”的方式处理。否则,就算是在岛内“立法”实践上,也是违背“比例原则”的。(富权)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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