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林毅夫案现“解套”契机
1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阁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图为李克强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林毅夫颁发聘书。中新社发 刘震 摄
中新网1月14日电 台湾军方日前把最后一批军法案件及犯人全部移交地方检察署,当中包括备受两岸关注的“林毅夫叛逃案”。香港《大公报》14日文章称,当下两岸关系已进入和平发展的巩固期,两岸军事实际上亦不再是“敌对状态”。台湾方面不妨放宽肚量,展示人道主义精神,让林毅夫回台。
文章摘编如下:
多年来林毅夫“有家归不得”的最大阻力就是来自台湾军方。台当局前防务部门负责人高华柱曾以头上乌纱作担保,坚持严办林案。如今林案回归普通司法机构,应可摆脱军方传统的定见,以较客观的司法角度来审视林案。尽管军方日前表示,去年与法务部门达成共识,林毅夫的“投敌犯行”属于“连续犯”,犯罪追溯时效还未开始。不过,“共识”毕竟不是法律条文。如何审理林案,将考验岛内司法体系。
林毅夫一生传奇。他原名林正义,年轻因积极投军而成为军方重点培养对象。1979年他担任台湾军防最前线金门马山连连长时,从金门泅水渡过台湾海峡来到大陆。林毅夫后来说,台湾与大陆分离是历史悲剧,当时选择以特殊的方式离开,不是不喜欢台湾,而是认为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不仅学校是这样教育,家里的祖先神主牌也是清楚写着“我们是从大陆来的”。可见,林毅夫泅水登陆的举动不过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时空背景之下的无奈之举。
其实,就法论法,林毅夫“逃亡之举”早在33年前就已完成,已经超过法律上认定的20年追诉期,即使因为罪刑重大而延长5年,也是过了追诉期。至于台湾军方坚持认为两岸军事还未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因而主张林毅夫的“投敌”行为仍在持续、未过追诉期,也是说不通的。台当局在1991年就废止了《动员戡乱时期条款》,在法律上而言,大陆已不再是敌对地区,林毅夫何来投“敌”罪?台湾军方的说法未免牵强。
30多年来,林毅夫都未能再踏足台湾故乡,即使父亲去世,也未能一尽孝道,在旁送终,这对他而言已经是“重罚”了。当下两岸关系已进入和平发展的巩固期,两岸军事实际上亦不再是“敌对状态”。台湾方面不妨放宽肚量,展示人道主义精神,让林毅夫回台。(朱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