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本华报:日公开钓鱼岛撞船录像 恶人先告状

2014年02月14日 14: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日本再掀“撞船事件”风波:外交部——日本应为钓鱼岛撞船事件道歉并赔偿 停止挑衅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2月14日电 2010年9月中日发生钓鱼岛撞船事件。日本《新华侨报》14日文章称,时隔三年多,2014年2月12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忽然向那霸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中国船长赔偿日方船只修理费1429万日元(约合85万人民币)的同时,钓鱼岛撞船录像也作为证据一并公开。文章指,从原来的录像分析,日方“诱撞”行为明显。此次为何又大费周章试图翻案呢?

  文章摘编如下:

  当年引起了中日外交“地震”的钓鱼岛事件已经过去了3年多,日方称此时提起诉讼是由于之前同中方船长反复多次交涉无果,日方无奈只能在诉讼有效期到期之前,即2月20日之前提起诉讼。

  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该事件录像就被日本前海上保安官发布至视频网站,这次公开的并不是新的录像。从原来的录像分析,日方“诱撞”行为明显。此次为何又大费周章试图翻案呢?

  首先,“恶人先告状”的日本意在混淆视听。按照正常交涉程序,日方应该在撞船事件发生后,立即向中方提供视频证据,双方交涉后商议解决办法,但日本却像患了“拖延症”一般,毫无消息。据相关人士介绍,这次的录像有两部分,因为“撞船”也撞了两次。

  第一次,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从后方追赶中国渔船,追及后超赶至中国渔船前方拦截,中国渔船来不及减速,不得已日本巡逻船相撞。第二次则是,被激怒的中国渔船在与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再次靠近时,主动上前冲撞。事件过去这么久,如果日方向法院提交的是第二段的录像,就是为了罔顾事实,混淆视听。再或者,日方已经对录像重新剪辑,蓄意让事实真相“石沉大海”也未可知。

  其次,“安倍色彩”浓厚,意在减轻国民质疑。2013年12月6日,安倍不顾在野党和民众的强烈反对,依靠执政党优势强行表决通过了《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日本政治自自民党开始全面执政,建立1955年体制以来,一直保持着“一党执政,多党协商”的政治传统。如果某一法案遭到在野党反对,执政的自民党会同在野党党首私下“交换意见”,做出妥协以后通过法案。而安倍政府强行通过密保法案的做法在日本政坛罕见,被称为“暴走”。

  “暴走”过后,在野党和国民都非常不满,安倍政权支持率瞬间下降。此次公布钓鱼岛撞船录像,意在向国民表示,针对政府对关键事态保密、侵害国民知情权的担心是多余的。安倍也特别强调:“我们不会隐藏有益于政权的信息”。

  再次,“反戈一击”,意在掀起同中国的外交战。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可谓近年来中日关系急转直下的“导火索”。之后,中日关系从“政冷经热”转为“政冷经冷”,再到安倍参拜靖国神社后,跌至冰点。中方对日外交已经展开“三战”,即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日本对此毫无招架之力,中国围绕历史问题的反日宣传,已经令日本在国际社会上形象暴跌,连“铁杆盟友”美国都一反“暧昧”态度,“敲打”日本。安倍政府坐立难安,为了反击中国绞尽脑汁,才想出这一“奇招”。(罗重黎)

【编辑:吴合琴】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