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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姚明成被告 小案子折射法治大进步

2014年05月16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姚明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蔚然 摄  

  中新网5月16日电 近期,北京一市民因认为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将该产品经销商及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法国《欧洲时报》刊文指出,此事件无疑会给其他正在代言或即将代言的名人明星敲响警钟,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法律面前,无论是大明星还是全民偶像,都没有豁免权。

  文章表示,一些网友也感到不解:近年来中国涉嫌虚假代言的明星名人不在少数,但这些人鲜有被法律追责者,怎么姚明就这么点儿背,是不有点“躺枪”的味道?

  文章认为,姚明被诉并非没有可议之处。比如,姚明是跟生产企业合作,而不是给药房代言,消费者是不是告错人?另外,中国今年3月15日生效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明星代言的连带责任,但姚明代言是在2011年的事,法律能溯源多久?业界还是有所争议。在法院正式判决之前,或许各方都应该冷静等待,既不一边倒谴责明星,也不盲目保护谁。

  分析称,明星虚假代言是全球痼疾,但并非无计可施。在欧洲,明星已经很少做广告代言,因为一旦做了虚假广告,身败名裂不说,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美国则要求代言人 “明示担保”,即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而在中国,一些明星虚假代言后除了名誉、操守被质疑,其他损失几乎可忽略不计。这也变相纵容了虚假代言。

  如今,姚明成为新《消法》实施后的“被诉第一人”,无疑会给其他正在代言或即将代言的名人明星敲响警钟,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法律面前,无论是大明星还是全民偶像,都没有豁免权。如果一味夸大其词,误导公众,就不仅是缺德,更是违法。另一方面,法律不能停留在纸面,必须在运用中活起来,相关监管部门要毫不手软,用好新《消法》,加大对广告代言的督查力度。

  文章指出,对于姚明来说,经历过赛场与商场考验,自然会有应对之道。即便最终被判要承担法律责任,相信未必就是坏事——道歉、赔偿、向公众承诺谨言慎行,该怎么来怎么来,以其影响力给大众上一堂普法课,这何尝不是一桩好事?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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