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薛宝钗喊冤
曹雪芹写薛宝钗,先从其整体气质来写,如“肌骨莹润,举止雅娴,品格端方,容貌丰美,行为豁达,随分从时”,笔端点到即止,并未着意于容貌的描述。转到后回再提宝钗,借周瑞家的眼睛先看到宝钗“穿着家常的衣服”;及至第八回书以宝玉眼中所见,方为宝钗正式亮相:“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揝儿,蜜合色棉袄。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与前一段黛玉进府宝玉眼中的黛玉对比来读,黛玉有“仙气”,宝钗“接地气”。
不多的笔墨中,作者两次强调宝钗“家常爱着旧衣裳”;即便自己母亲薛姨妈,也说宝钗不同与其他女孩子:“宝丫头古怪着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可见,宝钗是个不矫情的女孩。
贬钗派认定,宝钗进京,选秀是借口,一心要嫁宝玉才是其真正目的。“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她对任何事物都冷漠无情,唯宝玉的仕途经济、自己能否嫁进贾家才是她关心的,因此认定宝钗“藏奸”。
每见有人如是说宝钗,我都为之痛心。宝钗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失父,又有个不懂事的哥哥,因此她凡事以为母亲分忧解劳为己任。也许是天生的懂事,也许是环境迫使其早熟,有这么一种孩子,小大人儿般地自动成为家长、老师的左膀右臂。宝钗放在现代,也是班长人才,有统领全局的才能,有团结周围人的亲和力,而且会做思想工作。
黛玉行酒令一时无心,说出禁书《牡丹亭》里“良辰美景奈何天”,被宝钗逮个正着。宝钗事后找到黛玉,先是笑说要黛玉跪下受审,后来加上几句话敲打,黛玉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心之失。笔者认为,这恰显露了宝钗的成熟大度,一是她没有当众让黛玉下不来台;二是宝钗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主儿。(穆欣欣,摘自《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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