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台湾选举“双高”门槛吓退参选人
中新网9月2日电 台湾年底“地方公职”选举1日开始一连五天受理候选人登记,标志着选举正式起跑,堪称台湾选举史上最大规模的“地方选举”。香港《大公报》2日文章称,从台湾选举制度的设计来看,即使有才华的人,但如果没有政党支持、没有响当当的知名度、没有坚固的财力,参加选举不过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除了“大选”,“地方选举”也是烧钱的游戏。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媒体笑称这是台湾政坛“最澎湃的求职潮”。文章指,频繁的选务不仅劳民伤财,也使政党竞争更加激烈,不利社会安定。于是当局今年决定合并举行各类“地方选举”,较往届选举经费节省约一亿新台币。
岛内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地方选举”制度,至今已超过半个世纪。其实台湾的选举制度也对参选者设有不少限制,即参选门槛,换言之,并非所有台湾居民都可以自由参加选举。
根据岛内“选罢法”,要成为当局领导人候选人,除了年满40岁、在台湾居住半年以上、“设籍15年以上”,还要有“政党提名”或“连署提名”。“政党提名”是指政党可以推荐候选人,但前提是该政党必须在上一届当局领导人“大选”或“立委”选举中的得票率大于5%,目前有能力达到这个门槛的只有国民党和民进党,其他小党小派都因过不了这道门槛而被“拒之门外”。
符合推荐资格的政党提名的候选人须缴交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保证金,选票率低于5%不发还。不获政党提名的参选者虽然可以选择“连署提名”的方式,但连署人数须在45天内达到上一届“立委”选民人数的1.5%,以2012年“立委”选举为例,约25万人。这意味着参选者必须要拥有很高的知名度,才可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数量庞大的连署人数。尔后,参选者还要缴交1500万元的高额保证金。
从台湾选举制度的设计来看,即使有才华的人,但如果没有政党支持、没有响当当的知名度、没有坚固的财力,参加选举不过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除了“大选”,“地方选举”也是烧钱的游戏。虽然“选罢法”规定,县市长候选人的选举经费不得超过3000万元,但实际上最起码要花1亿元。
高额保证金和高门槛连署人数的设计初衷是想限制一些人搅局,以保证被选举者的素质。(朱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