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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深改小组掌舵司法 折射中央对司法改革重视

2014年10月17日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7日电 香港《大公报》17日刊文称,中央深改小组是目前掌舵全局改革的最高层机构,而司法改革在改革工作当中占据如此大的比重,工作安排进行得如此频密,都折射了中央对司法改革的高度重视。

  该文认为,法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就是公众对法治的普遍认同和信仰,这最主要就是有赖于公正的司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文章表示,多年来司法工作的实践表明,只有从体制上进行改革,才能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画了司法改革的总体设计,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后,除了第一次全会是明确小组成员及职能、工作规则之外,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分析称,中央深改小组是目前掌舵全局改革的最高层机构,而司法改革在改革工作当中占据如此大的比重,工作安排进行得如此频密,都折射了中央对司法改革的高度重视。并且,对司法改革的领导力度和领导层级也大大提升,为改革顺利落地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譬如,去年11月三中全会提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6月份中央深改小组通过有关文件,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正式通过决定在京沪穗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种高效率也是中央改革诚意的体现。

  该文进一步分析,在司法改革中,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自三中全会至今的一年间,中央安排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等六省市先行试点。试点单位分布于东、中、西部,照顾到了发展水平差异,体现了改革的稳妥原则。四中全会作为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中央会议,料将集纳相关试点经验,助推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

  文章认为,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前提下,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还必须及时回应民间呼声,继续做好司法公开,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特别是要建立完善冤假错案预防,并切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避免冤假错案对司法公正及司法公信力的伤害,让司法人员心有敬畏、秉公司法,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马浩亮)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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