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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新反贪总局开启反腐新方式 反腐定会加强

2014年11月06日 1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6日电 中共中央日前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方案,决定设立新的反贪总局,新局长由一名副部级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高于原来的局级。对此,香港《新报》6日刊文称,无论新的反贪总局采取何种运作方式,反贪腐的力度都会进一步加强。

  文章称,改组新反贪总局的目的不言而喻。随着内地反腐风暴持续,反腐力量需要从机构上进一步整合。目前,内地承担反腐败工作的机构很多,包括纪委、监察部门、国家预防腐败局以及反贪部门。

  文章指出,纪委主要针对中共党员,对他们的违法及违反党纪的行为启动调查,如果构成犯罪的,再移交给司法机关;检察系统内的反贪局,专职负责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部门;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并进行国际追逃,但实际只是在监察部门“加挂牌子”;监察部门主要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官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

  文章还指出,监察部门与中共纪检部门基本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区别在于,监察部门的身份利于处理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涉案问题。

  分析认为,虽然这些机构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但反腐机构多也带来一定问题。最重要一点在于,这些机构的工作难免出现交叉,因而导致政出多门,九龙治水。譬如,当官员被举报涉嫌贪腐时,反贪局是否要必须等纪检部门审查之后才介入案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反贪局直接处理、侦查贪腐案件的意义就不大;如若反贪局可以提前介入案件甚至绕过纪检部门独立调查,那双方关系该如何梳理?

  文章称,关于新反贪总局,一种说法是仅仅提高级别,表明当局对反腐工作的重视;另一种猜测则是当局对反腐机构要进行大调整,譬如,新反贪局加纳入部分监察部门的职能,成为几家反贪腐机构的居中协调机构。

  文章还称,更大胆的猜测是,新反贪局会仿造廉政公署设置,更加独立地介入贪腐案件的调查。当然,无论新的反贪总局采取何种运作方式,反贪腐的力度都会进一步加强。(舒扬)

【编辑:马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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