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粉丝年代”的“反粉丝”热——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文报摘
    联合早报:“粉丝年代”的“反粉丝”热
2009年04月08日 1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8日刊文说,这是一个粉丝的年代——你挺我,我挺你的年代。粉丝的知名度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星火燎原。有正必有反,人红招妒,必有专唱反调的“反粉丝”。他们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资源,竭尽能事造谣、谩骂、恐吓、诋毁,打击他们憎恶的明星艺人。仇恨的“热度”与热爱该明星的正牌粉丝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文章摘录如下:

  上网看到朋友一个个成了某艺人/品牌/艺术家/建筑师/设计师的fans(“粉丝”,中国网友叫“饭”——我一听就饱了)。偶尔在朋友的栏目上看到喜欢的,也会加上一腿凑凑热闹。“粉丝”跟“饭”一样,是淀粉类,吃多了腰围囤积甜圈圈,单是听到就从心底打冷战。

  这是一个粉丝的年代——你挺我,我挺你的年代。我们变成了媒体,粉丝的知名度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借助我们肉身的媒体,星火燎原,越挺越旺。有正必有反,人红招妒,有粉丝,也必有专与你唱反调的“反粉丝”(anti-fan)。

  上世纪80年代,在香港四大天王出现前,当时的天王张国荣与谭咏麟就各有自己的死忠粉丝,他们都讨厌另一方偶像的粉丝,不过大家顶多是互相谩骂而已。来到现在,新时代的“反粉丝”更“丧”一层楼——他们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资源,竭尽能事造谣、谩骂、恐吓、诋毁,打击他们憎恶的明星艺人。仇恨的“热度”与热爱该明星的正牌粉丝相比确有过之而无不及。

  “反粉丝”的发源地是韩国。他们为讨厌的艺人成立“反歌迷/反影迷会”,成立网站,散播中伤明星艺人的言论。网上谩骂算小儿科,他们甚至快递装有毒品注射针管及恐吓信的包裹,到艺人的经纪公司。

  这样的仇恨组织在韩国非常多,惊人的是,绝大多数艺人都有自己的“反粉丝”。

  艺人不堪伤害而自杀

  近年韩国有不少艺人闹自杀,一颗颗星星从天上陨落。媒体分析,艺人一边饱受经纪公司压榨,另一边被“反粉丝”团体攻击诋毁,在双重迫害下走上自杀之路。

  2005年,韩国艺人李恩珠,便是因为“反粉丝”对她在电影《红字》中的裸露和床戏无情抨击,而割腕并上吊自杀。

  另一以性感形象出位的歌手U-Nee,长期遭“反粉丝”毒骂为“娼妓”。U-Nee在2005年专辑主打歌“Call”的MV里,有全身爆炸的镜头。由于她的长相与轰动马国的“蒙古女郎炸尸案”的死者神似,“反粉丝”便恶搞说U-Nee已被“炸死”,甚至将U-Nee的照片移花接木上蒙古女郎的名字,在网上散播。U-Nee的回应是:用浴袍腰带上吊自杀。

  U-Nee死后,“反粉丝”恶言仍不停止,甚至在网上写下“死了倒好”的留言。这种仇恨叫人心寒。

  顶上“黑”帽子

  在中国,这票人不叫“反粉丝”,他们顶了个“黑”帽子:“薇黑”专反赵薇;“姚黑”反姚明;“宇黑”反李宇春;“章黑”反章子怡。中国反粉丝的行为,目前还局限于网上谩骂诋毁,或造假新闻。对于这样的人,章子怡一句“荣辱不惊”,笑盈盈高EQ地举手挥掉。你骂你的,我活我的,相安无事。

  送两句话给那些浪费时间做“反粉丝”的人。

  香港作家李碧华有句名言:“恨也需要动用感情”。如果差点为不值得的蠢人小人动气时,想起这句话或许会消气,对,因为不值得。

  另一句名言,“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bad publicity”。意思是“天下没有所谓的坏宣传,好与不好,宣传就是宣传。”讨厌某艺人就不要支持他,也不要浪费时间抹黑他,那也是免费给他宣传。

  重看“恨也需要动用感情”,“反粉丝”恨之切,莫非是因为非常非常非常之妒忌?

  妒忌的毒瘤攻心攻肺攻脑,让他们变成了怪物。(林方伟)

【编辑:官志雄
    -----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