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12日刊出富权的文章说,去年恢复海峡两会协商后,所签署的全部协议都送交台湾立法机构审查,但结果都因种种原因,最后都在未完成审查或备查程序的情况下,这些协议就都已自动生效。如果说,前两次“陈江会谈”所签署的协议和纪要自动生效,是“技术问题”;第三次“陈江会谈”所签署协议,签署后自动生效,那就已不是“技术问题”那么简单,可能还带有某些政治因素。
文章摘录如下:
去年恢复海峡两会协商后,民进党强调要行使“国会审查权”,坚决主张海峡两会协商所签署的全部协议,都必须送交台湾“立法院”审查。而包括“立法院长”王金平在内的部分国民党籍“立委”,也附和了这一主张。对此,先后三次“陈江会谈”所签署的各项协议和会谈纪要,“行政院”都有送到“立法院”审议,但结果都因种种原因,最后都在未完成审查或备查程序的情况下,这些协议就都已自动生效。
如果说,前两次“陈江会谈”所签署的五项协议和一项纪要,因为签署后生效时间较短,分别只有七天,最长的空速、海速、邮政协议也只有四十天,“立法院”来不及完成审查就已自动生效,是“技术问题”的话;第三次“陈江会谈”所签署的“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金融合作”、“空运补充”三项协议,签署后自动生效时间已延长到六十天,“立法院”也还是未能完成审查,该三项协议即将于本月二十五日自动生效,那就已不是“技术问题”那么简单,可能还带有某些政治因素了。
去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次“陈江会谈”签署了“两岸包机会谈纪要”及“大陆人民赴台观光协议”。民进党高呼要行使“国会审查权”,强烈主张海峡两会协商所签署的全部协议,都必须送交“立法院”审查。国民党籍的“立法院长”王金平提出了“两岸协商签署协议应送立法院审议”的诉求,并建议“行政院”尽速制订“两岸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并送交“立法院”审议,显示出要在“立法院”领域参与两岸关系事务的强烈意愿。
今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三次“陈江会谈”签署了“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金融合作”、“空运补充”等三项协议。为表达对“立法院”的尊重,海峡两会进一步将其自动生效期延长到六十天,让“立法院”能有更充裕的时间处理。“行政院”也实时以“函请立法院备查”的方式,予以处理。
这一次同样也是由“院”会改付内政、司法及法制、财政、交通、经济等委员会联席审查。正在这时,传出马英九要兼任国民党主席,国民党团不敢再“欺负”自己未来的老板,加上担心民进党团又再大玩“朝野协商”的花招,因而干脆不作动员,刻意要让这三项协议留在审查会,让其在未经“立法院”审查的情况下就自动生效。
而民进党团明知人数不足无法议决,虽然也未作动员,但为了凸显国民党团只是配合行政部门,让三项协议自动生效,“藐视立法权限”,仍刻意要求实质审查并议决。然而,由于前日联席审查时,从早上到傍晚,在场“立委”连同主席只有十一人,不足法定议决人数,最后主席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宣布散会,本案另择期处理。然而,“立法院”的本个会期在本月十六日就将休会,三项协议又将依签署后六十天自动生效的协商内容,将于本月二十五日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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