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班主任批评学生既是权利更是义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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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报:班主任批评学生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2009年08月27日 15: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7日电 台湾《旺报》27日刊文说,班主任批评学生既是权利,更是义务。现代教育讲宽容开放,当批评学生这种义务要以法规形式三令五申时,问题就出现了。学生处罚应着重实效,大陆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是一个信号,意味着有识之士们认识到了问题所在,但要想彻底革除教育界的浮躁陋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文章摘编如下:

  人们通常戏称班主任(班导师)为天底下最小的主任,“官”虽小但事务繁多、责任重大。笔者忝为人师,对于班主任的那些事儿,可谓是百感交集。近日,大陆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

  《规定》刚一发布,便招致非议之声。有人认为,班主任批评学生犹如人要穿衣吃饭一般,规定实在是多此一举。表面上看,这种讥讽似乎切中了要害,实际上则陷入了闭目空谈的窘境。班主任批评学生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当这种义务甚至要以法规形式三令五申时,问题就出现了。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一番:教育究竟怎么了?

  现代教育讲宽容开放

  古人将“天地君亲师”列为人生箴言,崇尚“严师出高徒”的教育方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教育观念层出不穷,极大地改变着原有的状况。客观地讲,一线教师对于教育改革往往处于“失语”之境,真正拥有话语权者是各式专家。专家们大多理论储备丰厚,张口闭口就是苏霍姆林斯基、杜威等教育大家,而实际上自己早已远离了一线,或者干脆博士一拿到就搞研究。

  现在的教育提倡向欧美学习,追求宽容、开放,不要说体罚,专家们甚至创造出了一个新辞汇——心罚。批评学生如果造成“事故”,小则领导批评、家长找上门来,大则行政处分、调离岗位。

  趋利避害乃是人之本性,教师又安能例外?利剑高悬,部分教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切都以保住饭碗为宗旨。懒得管、不敢管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教师既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也未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学生处罚应着重实效

  大陆出台《规定》正是基于此种语境之下的产物,可谓对现状的一种转向与反拨。但是,《规定》中的“适当批评教育”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外国倡导开放式教育,背后有着一整套严密的制度作保障。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瑞士法院甚至对旷课的学生要处以罚款。如想《规定》发挥实效,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否则,权利与义务双重丧失的无奈依然会长久存在。

  过去当学生,笔者不喜欢那种粗放式的教育方式;现在当老师,笔者除了不满意之外,更多的却是担忧。《规定》只是一个信号,意味着有识之士们认识到了问题所在,但要想彻底革除教育界的浮躁陋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雷志华)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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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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