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认为“签ECFA台湾得不偿失”没常识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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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时报:认为“签ECFA台湾得不偿失”没常识
2009年10月22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12日,为让更多台湾民众了解当局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内涵,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在台北宣布ECFA官网即日改版上线,详细介绍ECFA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因应相关可能冲击的措施,并新增影音下载专区,让民众深入了解两岸经贸合作。据悉,目前两岸正加紧协商签订ECFA的前期准备工作。据台湾经济部门说,ECFA主要内容可能包括商品贸易(排除关税和...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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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2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22日刊文称,大陆商务部门估计,两岸签ECFA后对大陆生产总值(GDP)可增加270亿美元,台湾的GDP则可增加69亿美元。有台湾媒体就据此得出台湾“得不偿失”的结论,这样看当然不行,因为在考虑经济体大小后,台湾GDP是增加1.72%,大陆是0.63%,用这个数据看,台湾获利显然较大。

  文章摘编如下:

  有台湾媒体根据大陆商务部估计,两岸签ECFA后对大陆生产总值(GDP)可增加270亿美元,台湾的GDP则可增加69亿美元,因此,得出台湾“得不偿失”的结论。真的吗?可以这样看吗?当然不行─因为,没常识!

  在政治斗争、军事战争领域,多是零和游戏,你的得就是对方的失,对方的得是你的失。但在经济与贸易领域,却多能创造双赢局面。你的得未必是我的失,我的得也不必建立在你的失上面。简单讲,双方可一起得利,达到双赢。这点,其实也是贸易分工的比较利益最基本的原则。

  因此,把大陆获利270亿美元,说成是台湾的“失”,既不了解经济运作原则,更明显的违背贸易比较利益原则。更何况,台湾也有“得”,GDP增加69亿美元。那句“得不偿失”显然不成立。如果不存在互利双赢,全球那么多经济体争签FTA(自由贸易协定),不是头壳坏了吗?

  再者,拿两岸经济体的获利绝对数值作比较,得到大陆获利多,也是一种“误用数据”的作法。两岸经济体大小差距近10倍,大陆GDP是4万亿多美元,台湾是4000亿美元,这种牵涉到经济体大小的数值,必须把此因素考虑进去。在考虑经济体大小后,台湾GDP是增加1.72%,大陆是0.63%,用这个数据看,台湾获利显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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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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