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冀望条例修改敲响“暴力拆迁”丧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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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日报:冀望条例修改敲响“暴力拆迁”丧钟
2009年12月23日 1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澳门日报》23日刊出社论说,在国务院法制办表态后,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毫无悬念。这表明国家对当前拆迁过程出现的不公、矛盾和冲突已有更清醒认识,对其中凸显的民意也有更积极和迅速的反应。人们期待,直接关系民众财产权和切身利益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切实维护起广大被拆迁户正当利益,平衡各方利益。

  文章摘编如下: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邀请北大五位联名向全国人大建言要求审查《拆迁条例》的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据悉,参加座谈会的学者收到国务院法制办已形成的并经修改后的关于新拆迁制度的草案稿。

  二○○一年六月制订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为拆迁矛盾的频发埋下隐患,该条例几乎成为暴力拆迁的合法依据和保护伞。在众多的拆迁悲剧中,拆迁者都是以该条例为依据。

  近期以来,内地接连发生多起暴力拆迁事件。有关部门曾出台一些政策,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以缓解拆迁矛盾。二○○四年《宪法》修改时,就增加了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保护性规定。二○○七年《物权法》的通过,再次给予人们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特别是重庆“最牛钉子户”在媒体和民意下成为拆迁史上的“标志性事件”。然而,个案的胜利丝毫未能改变拆迁的现状。

  在法制办表态后,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毫无悬念。这表明,国家对当前拆迁过程出现的不公、矛盾和冲突已有更清醒的认识,对其中凸显的民意也有更积极和迅速的反应;同时表明,伴随多年来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和极端事件的一再出现,对这一明显有违《宪法》和《物权法》精神的行政法规的检讨和修改,已到迫切的地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行将走向终结,不仅是法制建设的必然,也是社会现实的内在强烈要求。《宪法》有关私人财产内容的修改和《物权法》的出台,已让该条例由于与上位法冲突而失去合法性。在各地不断上演的暴力拆迁和“暴力抗法”,及由此衍生的伤亡悲剧,也让该条例失去民意基础。

  目前已形成草案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仍在内部征询意见,但已透露出许多亮点:如重新界定公共利益、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先补偿后拆迁等。该条例完全颠覆了拆迁思维,其目的就是要限制权力,保护公民财产。在专家研讨会上,有关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决定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拆迁的条件和程序问题等已成为核心议题。

  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完全属于公共利益征收的并不多,绝大多数为商业性开发。无论是公共利益征收或商业性开发的拆迁,都应维护动迁居民的合法利益,即确保私人财产不受损失,以体现社会公平。然近年来因拆迁引发的矛盾冲突不断,甚至酿成命案,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卖地后,将组织拆迁完全交给开发商或其委托的拆迁公司。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不仅对动迁户采取暴力手段,且支付的补偿金不足以弥补被拆迁房屋价值,即让动迁户的财产大幅“缩水”。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的目的在于规范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在内的社会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其核心就是保护民众的根本利益。人们期待,直接关系到民众财产权和切身利益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为确保新条例的公平公正,使之能切实维护起广大被拆迁户的正当利益,更好地完善维护公民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对此,人们正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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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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