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台“监院”弹劾得了聪明“检察总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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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报:台“监院”弹劾得了聪明“检察总长”?
2010年01月13日 12: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3日电 台湾《联合报》13日刊出社论《“监察院”弹劾得了聪明的“检察总长”吗?》说,台湾“监察院”弹劾“检察总长”陈聪明的审查会未通过。“监院”欲弹劾陈聪明,他说:“请给我一个法律上的理由。”“监院”大概查不出陈聪明在陈水扁弊案重要证人黄芳彦家做了什么,所以陈聪明也就吃定“监院”在法律上查不出什么。这么聪明的“检察总长”,“监院”弹劾得成吗?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监察院”弹劾“检察总长”陈聪明的审查会未通过,据报道,提案“监委”将再度提案。弹劾案前景如何尚未可知,但若第一位新制“检察总长”竟以弹劾下台,则当初创制的立意与实际运作结果之间,显然出现大幅落差,必须检讨。

  新制“检察总长”是特任官,由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不得连任。特任官若受弹劾并成立,唯有去职一途;相关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参照“宪法”增修条文有关当局正副领导人受弹劾、且经“大法官”组成法庭判决成立即须解职之规定,此乃当然之理。因此,“监院”若通过弹劾,“公惩会”又判定成立,则陈聪明必须去职;然后由当局领导人另行提名新人,经“立法院”同意后重新起算任期。

  回顾当初创立新制的背景,是台湾社会普遍认为检察系统受政治干预,常有选择性办案之弊;遂期待以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院”同意且具任期制保障的“检察总长”,能维护检察系统的独立运作。然而,新制刚上路,即出现重大的扭曲。

  在提名过程,当时陈水扁未选择检察系统认为最孚人望的黄世铭,而提名谢文定。由于蓝军在“立法院”进行杯葛,谢文定没有过关。陈水扁第二次仍未选择黄世铭,而提名陈聪明;本来蓝军还要杯葛,却发生内部“报恩倒戈行动”,于是陈聪明意外地过关。在这种政治争议气氛中上任的陈聪明,可谓已是先天不良。

  不仅如此,陈聪明自己的人际交往过于复杂,更是火上浇油,提供了“立委”和舆论大量攻击的素材;其中尤以他和陈水扁弊案重要证人黄芳彦的交往最具争议。尽管迄今“监院”仍未查出什么具体证据可证明陈聪明对黄芳彦有何不法的掩护举措;但负责组成特侦组、指挥侦办扁案的陈聪明,言行不够检点的表现,已经严重伤害了“检察总长”的公信力,却是有目共睹。如今部分“监委”以行为不诚信的理由,提案弹劾陈聪明,可谓其来有自。何况,扁案侦查工作已告一段落,“监察院”此时出手,在法理上已无干涉司法的争议。

  从检讨以上过程可知,新制出现立意与实际的重大落差,制度及人的因素都有影响。“监院”欲弹劾陈聪明,他说:“请给我一个法律上的理由。”“监察院”大概查不出陈聪明在黄芳彦家做了什么,所以陈聪明也就吃定了“监察院”在法律上查不出什么。这么聪明的“检察总长”,“监察院”弹劾得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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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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