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停工合同陷阱 消费者购房是非多(2)

参与互动(0)业主抱团维权希望违约金落袋为安
记者查阅了祈福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其中对“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条款。
其中,对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规定的期限交房,双方约定,逾期180天内,甲方要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付房价款0.05%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计算违约金的时间为从2011年2月29日(原定交房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之日为止。
对于逾期超过180天,合同约定业主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业主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该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及利息。
但曾丽等大多数业主都不想退房,只是希望能够先把之前的违约金结了,“毕竟落袋为安嘛”。
按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可以延期交楼的特殊原因,只有三种:一是遭遇不可抗力;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三是政府部门对验收及市政配套、安装之延误(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认)。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甲方逾期交楼,每月须按乙方已付楼价款总额向乙方支付补偿利息,月利率为1.5%,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计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这样的约定条款,基本与预售合同中一致。
不过,值得注意是,不管是预售合同还是补充协议,都没有对开发商何时支付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对于这点,曾丽等业主颇为担心。“如果开发商要到交房时才给违约金,却一直拖着不交房,那我们岂不是一分钱都拿不到?”
【焦虑】
案例2
临近交楼贷款无门
商铺买卖合同潜藏风险
“这两天特别焦虑,几十万不会打水漂了吧?”廖辉担心地说。近日,就是他和同事一起投资的商铺交楼日了,但是直到现在,开发商承诺帮忙做的按揭贷款还没着落。而他仔细研究了合同才发现,如果贷不了款,风险几乎全在自己这边。
投资商铺投进全部身家
廖辉是一名年轻白领,在某知名房地产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去年初,廖辉和同事李明收到广告短信,得知东风路一个名为星辰广东港澳中心的商业项目正在销售。而廖辉和同事工作几年后,手头刚好有10万元的积蓄,买住宅有点紧张,于是有了投资小商铺的念头。
在短信和报纸广告中,他们发现这个项目邻近市中心的环市路及农林下路,位置优越。而最让他们觉得具有投资价值的,是该项目定位为“广州首个港澳商品批零一体铺王”。虽然广州人去港澳扫货已成潮流,但毕竟费时费力,如果加上广州辐射全国的地理优势,能做大华南、西南等片区生意的话,“以后做港澳商品还是挺有发展潜力的。”
另一方面,港澳中心项目发展商是广州瑞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瑞佳背后的投资商则为号称“占据广州商业地产80%市场份额”的香港铂誉投资及骏合机构,其团队先后操盘了星域、星玺、星辰天街和马会家居等广州知名商业项目。这个背景让廖辉和李明更放了一层心,于是,廖辉和李明去年3月16日兴冲冲签了合约,分别买了一套建筑面积约6.1平米和约4.7平米的小商铺,合计总价近60万元,单价也都超过了10万元/平米。按照商业按揭首付六成的要求,他们共拿出了30多万元的“真金白银”,不但把多年积蓄都丢了进去,还跟朋友借了些钱。
签完合同后,廖辉和李明安心等待开发商通知去办理按揭贷款。然而,眼下距离约定的交楼日期没多少天了,开发商方面却始终没有通知。心里没底的李明给瑞佳公司的助理曾小姐打电话询问,曾小姐回复说廖辉可以自行联系深圳发展银行办理。可银行方面却告诉他,“贷款的事双方领导还没谈妥,目前没法办理”。
贷款遇阻惊觉合同陷阱
“我后来自己研究了一下,才发现风险不小。”廖辉说。这个项目是2000年初开发的,他们购买的其实是重新包装销售的二手商铺。由于不放心,他专门去房管局查了一下自己所购买铺位的产权,却没有记录。
廖辉为这事请教了不少朋友,才知道市面上有一种操作方式,把商铺分割拆零销售与售后包租。实际上整个商业项目可能只有一本或者几本的房产证,单个出售的商铺没有独立产权。因为拿不到单独的房产证,这种分拆销售实际上是违反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但因为处罚的力度较小,不少地产开发企业仍在违规进行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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