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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公积金建保障房靠谱吗?(2)

2012年03月27日 08:5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合法吗?

  秦兵:我认为挪用公积金就是抢劫,因为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如果你不交公积金,法院就会直接来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必须有特定的用途,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私人财产,按照条例规定只能用于职工个人买房、建房、修房,不能挪作他用,建设保障住房属于政府用途,用私人财产履行公共义务,如同让开发商用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建房子,这不仅违背正常的常理,而且违背法律的规定,我认为这是不合理、不合法、不可持久的事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说得非常清楚,公积金结余的部分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增益的部分可以用于补充廉租房建设,而且只能补充,为什么说是廉租房建设,不是其他?因为廉租房的所有权仍然归国家,假设用了这笔钱,房屋至少不会丢失,但是如果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把这笔钱用出去,这个房可能就收不回来了。

  所以,要用可以,先改法律,先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设立监管体系。在这些都没有具备的情况下,动用一分钱我认为都是违法的。

  周威:从合法角度来说,2002年规定只有增值收益用于城镇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但是现在的事实是已经有28个城市作为试点开始尝试了,这种制度的突破是需要过程的,虽然目前没有在法律层面有明显的体现,但是在制度完善和修改之后,法律体系也会随之调整的,我们不能要求法律走在制度和尝试的前面。

  易鹏:将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并不是说拿走公积金,就此不还了,实际上,这件事情的目的是将公积金增值保值,还要还给缴纳公积金的人,所有权依然是个人。

  能保证不亏损吗?

  亏损

  陈宝存:现在的形势是公租房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我们按照租售比算一笔账,北京、上海的租售比已经达到1:100,国际上普遍是1:200到1:300,所以现在的市场租金已经够低了,公租房的租金再低于市场租金就是低于成本,必然亏损。

  任立殿:我认为闲置也是安全的,这笔钱不会没有了,建了保障房,就有可能存在收不回来的可能性。另外,什么是所谓的保值增值?跑赢CPI叫保值增值?还是每年收入增长1%也是保值增值?目前购买国债是不是保值增值?如果是,那么这笔钱就已经在做保值增值了。

  不亏损

  易鹏:我认为不仅不会亏损,还会有利润回报。首先,公租房的土地价格都很低,也就是建房成本很低,而且使用公积金又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二、公租房不但有租金收入,还有配套商业设施的收入。三、部分公租房是可以出售的。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可以发现,公租房也是有利可图的。我认为,未来保障房的回报是非常高的,这个资产5到10年以后可能会增值为4000亿。

  周威: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开篇就要求试点城市的人民政府要负总责,政府对推行项目做全程的信用担保,所以,在资金可控的前提下一点也不用担心资金安全的问题。

  另外,公众性资金用于建房不是中国首创,新加坡政府中央公积金的重要用途就是建设公租房,美国养老金也用于投资股市,这些都能实现很好的资金保值增值。各国实践经验说明,建房、投资股市都是可行的方案,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如何使这个方案更加具有安全性和保障性,而从安全和保障的角度来考虑,房产担保永远都是比较稳妥的方案。

  黄瑜:公积金去建保障房回收收益是有保障的。首先,相关文件对收益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设经济适用房还有棚户改造房大概是三年的贷款周期,我们的廉租房是五年的贷款周期,到期是连本带息必须要全部收回。另外,公积金使用的贷款利率高于个人贷款利率10%,这个就是收益。

  (记者 李妍)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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