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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申请将适时放宽

2012年04月11日 09:3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市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适时调整公租房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据了解,去年我市首个公租房项目在洪山区试点,由于对申请人户籍、收入等条件要求较高,出现部分空置现象。

  公租房和廉租房、经适房、限价安置房已被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体系,我市将从以经适房为主的产权式保障逐渐过渡到以公租房为主的租赁式保障,扩大保障范围,着力解决人均住房建面低于16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并有条件地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范围。

  为此,我市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先行先试进行建设运营,支持用人单位建设、改造或购买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同时,鼓励各产权单位和个人将未销售的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未出售公房、闲置的住房通过一定方式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

  下一步,我市将尽快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基本摸清“夹心层”群体的人数、住房状况和需求情况,逐步建立信息档案数据库,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适时调整公租房申请条件,采取适当放宽户籍条件、提高收入标准、缩短社保缴交期限、延长新就业职工毕业年限等措施,提高申请人数。

  在洪山区公租房试点工作中,市房管局正在研究将公租房房源对接环卫工人公寓、定向供应南湖创意产业园以及重点企业住房困难职工等思路。(记者 胡楠)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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