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群租不如先提供居住之地
参与互动(0)我们走访的住宅小区里,说到群租、开公司的“邻居”,业主们个个满腹牢骚,物业有物业的为难,群租户也有他们的无奈,听起来人人都是“受害者”。到底有没有办法改变目前的情况,改善群租户与住户的关系,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记者就此采访了杭州市物业协会会长宋建慧(下称宋)。
记者:群租在下沙、滨江、桥西、申花各个住宅小区里都屡见不鲜,是否有改善的方案?
宋:群租其实就是一个集体宿舍,它并不是管理难,而是难在它不是一个单一的小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杭州的生活成本高,外来打工者没办法承受高额的住房租金,不得已才有了群租。再者,保障房有一定的门槛,这些边缘人群很难得到这方面的帮助。
群租已经是一个小区内的普遍问题。群租最厉害的要数下沙,下沙管委会曾提出过一些意见和建议,但最终没有实际效果。
记者:我们也走访了滨江、桥西、申花等板块的住宅小区,业主对群租问题的投诉很多,物业也想了不少办法,但治标不治本。
宋:是啊,小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包括承租户,哪怕是群租户也是其服务范围。往往是群租户与业主发生了摩擦,需要物业出面协调和解决,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物业有义务解决小区内的群租等问题。其实,物业对此确实是有心无力,只能是以规劝为主,我们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
记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对群租有所涉及,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条被解读为“禁止群租”,你怎么看?
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没有对群租下明确定义,这是执法过程中最大的漏洞。群租要管理好,涉及的部门很多,比如派出所、消防部门、工商部门、房管局等,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在一个地方工作,住宿问题是第一要紧的。作为省会城市,完善管理制度外,更得把老百姓最实际的问题放在第一位。(贝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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