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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世妻子难还房贷 刚买的新房还能退吗?

2012年05月22日 13:3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家住中梁山镇中南村的刘俊兵女士的丈夫突发心肌梗塞不治身亡,而夫妻俩于今年3月购买的一套新房,正在办理银行按揭,现在却让她进退两难。

  “我们一起买的新房子却因老公的去世办不下来房贷,我一个人怎么供得下来!”刘俊兵本想将房子退掉,却被告知要赔付3-5万元违约金。

  据了解,刘俊兵夫妇购买的房子位于九龙坡区华岩新城华福大道旁的和泓四季,80多平方米,售价5000多元一平方米,“我每个月有2000多元工资,老公在中梁山煤矿工作,一个月也有近4000元收入。若按揭20年,每月月供2000元左右,家里完全能够承担。”

  5月5日,刘俊兵的丈夫突发心肌梗塞不治身亡,“自己一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而儿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就要600元,加上赡养老人和生活开支,虽然她一次性得到老公15个月4万多元的平均工资,但考虑到儿子将来的学费,家里开支还是捉襟见肘。”刘俊兵说,由于房贷是以两人的共同名义申请的,老公去世,房贷也没能办下来,她一人无法负担,无奈之下想到了退房。

  和泓四季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售楼部可以将刘俊兵退房的原因上报公司主管,刘俊兵也可与领导协商。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表示,开发商根据购房合同收取违约金合理合法,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从刘俊兵的情况来看,这属于合同一方由于客观原因发生不可预计的变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可以归于情势变更原则。”沈仁刚说。

  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合同一方若因不可预计的客观变故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违约责任,刘俊兵可以就违约金的减免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记者 彭洋 实习生 万运丰)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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