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人大建议删除“强制搬出”危房条款

2012年05月30日 08:3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唐山前天发生地震,北京有震感,引发市民关注。在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规定,经鉴定为危房后,使用人拒不搬出危房、妨碍抗震加固的,可被“强制搬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认为,“强制搬出”非行政强制种类,建议删除。

  市地震局局长吴卫民介绍,《防震减灾法》是自汶川地震后新修订的,充分吸取了汶川地震的教训。此次本市立法突出解决本市抗震加固和农民住宅防震减灾,以及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考虑到1980年以前的房屋建筑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存在极大地震安全隐患,草案对既有房屋的抗震加固做了重点规定。

  □焦点

  危房是否该“强制搬出”非行政强制种类建议删

  内容:草案提出,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需停止使用的,房屋所有人及使用人应根据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停止使用并搬出危险部位。对拒不按照规定搬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责令使用人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搬出,并妥善安置。

  市地震局局长吴卫民表示,草案加强了抗震加固执法保障,草案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抗震加固的实施。

  建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强制搬出”不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种类,且“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由谁、据何标准来判定也不明确。如房屋危险程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可直接引援相关法规中有关“转移、疏散或撤离受突发事件危及的人员”的规定。因此,建议删除“强制搬出”危险房屋的条款。

  地震异象会商是否公开建议删除“统一发布”

  内容:对于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草案也有所涉及。草案规定,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林业、水务、气象、国土等部门建立地震宏观异常现象会商机制,对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共享、会商处理、统一发布。

  建议:针对信息是否统一发布,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在对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进行会商之后,其结果不一定对公众公布,而且地震信息的发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议此处删去“统一发布”。

  □举措

  学校医院抗震设防拟提一档

  草案拟规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本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

  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草案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定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抗震设计、竣工验收时应当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草案明确,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大型交通、电站、通信枢纽、广播电视设施、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抗震设防标准旨在落实,应采取措施杜绝层层转包造成的偷工减料、私自降低设防等级的情况发生。

  避难场所位置应向社会公布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透露,目前本市已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1处,可容纳236万人,能疏散安置的人数约为全市人口的十分之一。不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还存在分布不均、管理不善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席文启也提出,现状是城市空间不足,避难场所明显不够。他提出,今后新区规划的居民小区应规划建设地震避难场所,并将此纳入城市新区的规划范围。

  对此,草案拟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制定并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并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向社会公布。

  此外,草案中还提出,城市中那些具备抵御地震风险能力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也可以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认定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地震应急拟联动解放军武警

  草案中拟增加条款,规定本市将建立健全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震应急联动机制,保障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以提高应对地震减灾的能力。

  专业的地震应急救援对于震后应急抢险救灾和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草案中拟增加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装备器材,进行抗震救灾专业技术训练,具备专业救援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席文启提出,北京市应该加强专业救灾队伍建设。他认为,地震发生后,光靠自救和互救仅能解决有限困难,仍需专业和科学救灾,因此应该建设配备专业救灾人员、设施器材,进行专业的技术训练和技能培训。建设专业队伍也能为全国甚至世界范围的地震灾难救急。

  中小学每年练地震应急疏散

  草案规定,市和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可依托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地震应急和救援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救援活动。

  为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草案规定本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各级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及社会单位都要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中小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还要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认为,目前的现状是社会上防震减灾意识比较薄弱,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应急疏散的演练,不能只在中小学阶段加强宣传,而应该加大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相关

  “被预报”地震地震局辟谣

  本报讯前天10时22分,唐山市市辖区、滦县交界发生4.8级地震,昨天5时,相同区域又发生3.2级地震,引起人们强烈关切。

  近日,有网友称,“中国地震局预报:未来两周内中国还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预报部副主任蒋海昆回应称,网上看到的冠以“中央地震局发布”的此类消息肯定是假消息。

  对话·蒋海昆

  唐山地质活动处于稳定状态

  问:为何判断这两次地震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余震?

  答:余震是在大地震,即中强度以上地震之后接连发生的地震。可以从空间、时间以及破裂机制等方面来判断一次地震是否属于余震。

  余震一般在主震的同一地方发生。这两天的地震,发生地处于1976年唐山大地震70多公里破裂区的中部,即属于大地震的余裂区。

  从时间上看,此次地震还处于余震明显活动的时间段里面,是正常余震。

  问:唐山大地震过去36年了,为何还会存在余震?

  答:一次主震发生以后,一般会跟有一系列余震,其强度一般都比主震小。余震的持续时间可以是数天至数百年不等。

  1976年唐山大地震是7.8级地震,且属于板内地震,因此延续至今是完全有可能的。

  问:连续两天发生3级以上地震,是否说明该地区地质活动有越来越活跃的趋势?

  答:这两次地震是地球运动缓慢积累能量并释放的过程,是正常的地质活动,唐山地区地质活动处于稳定状态。

  问:针对网上传播的消息,应如何看待?

  答:首先要不信谣言,不传谣言。虽然很多消息很抓眼球,但是都是不可信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只有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权发布地震预报消息,所以网上看到的冠以“中央地震局发布”的此类消息肯定是假消息。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综合新华社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