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环资委:尽快解决“粗放低效用地”现象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向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提交调研报告,称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走访省内6市12县后发现,“粗放低效用地现象较为普遍”。
调研报告指出,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建筑存在重复建设、超标建设等情况,一些地方新建的宽马路、大广场、高大办公楼占用过多土地资源;
二是工业用地的效率提升空间还很大,特别是早期已建项目低效利用现象十分突出,大量中小微企业布局分散无序,亩均投入产出效率低;
三是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量存在。截至去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76.5万亩,闲置土地2.2万亩。
四是农村建设用地存在扩张和浪费现象。农民“建新不拆旧”、进城后“够新不弃旧”导致“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空心住宅”增多。一些地方村庄整治后,由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增多,农村建设用地未减或反而扩大。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加强调查和监测,真正摸清用地底数,以产业集聚区、开发园区为重点,开展产业项目用地全面调查评价,建立用地状况档案,并长期建立对土地利用关键控制指标的联网监测监控。更加重视建设项目批后监管,防止闲置浪费现象发生。同时,强化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挂钩。把对开发园区土地利用考核评价结果与以后升级扩区挂钩。将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企业评优升级和获取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了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报告,是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内容。(记者 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