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卖房 先看看是否欠物业费
2012年05月30日 15:44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1日起,如果要卖房,必须要结清物业费。记者昨天了解到,合肥市房产局新发出《关于实施物业转让时物业服务费查验工作的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住宅小区物业产权转移时,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必须查验业主物业服务费用缴纳情况。
今后,市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在给权属登记机构提供房屋过户有关资料时,需同时出示《房屋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或《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过户证明》。其中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房屋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由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过户证明》。(记者 邱青青)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