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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家”中介出租房屋受鼓励

2012年06月01日 09:0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即使没有承租公租房的资格,市民也将可以从“公家”手里租到租金合理、租期稳定的居所。本市昨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鼓励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始房屋租赁经营。

  此前,房屋中介不诚信经营,租户租期不稳定、业主随意涨租金的事情屡屡发生,导致租房市场一度混乱。在有关部门的治理下,租赁市场虽然有所好转,但种种弊病并没得到根治。记者发现,“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稳定房屋租金”成了整个“意见”的关键词。

  同时,本市将鼓励和盘活闲置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各区县政府应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引导辖区各类闲置房屋用于出租。

  根据“意见”,各单位对于现有的闲置房屋,可以在符合规划、建设、消防、治安、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投资改造成低租金青年公寓等方式租赁经营,并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和经营。

  为了给出租闲置房屋的行为设立合法的经营机构,本市将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记者 耿诺)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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