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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单位出租现有闲置房

2012年06月01日 10:0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除了鼓励盘活闲置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以外,《意见》还要求各区县积极引导各类闲置房用于出租,各单位的闲置房屋也可投资改造成低价青年公寓用于租赁经营。

  □政策

  鼓励单位闲置房出租

  据最新统计,一季度北京租赁市场价量齐涨,月均租金每平米达到50元。《意见》指出,本市将高度重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鼓励和盘活闲置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

  《意见》提出,要求各区县政府应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引导辖区各类闲置房屋用于出租。同时,各单位对现有的闲置房屋,可以投资改造成低租金青年公寓等,并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和经营。

  设国有机构集中租房

  根据《意见》,本市还将探索房屋租赁经营新模式。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或委托房屋租赁经营机构,筹集集体经济组织富余住房集中进行租赁经营管理,统一发布招租信息、进行房屋管理,代办合同备案等手续。

  存量地主建租赁住房

  《意见》提出,本市中心城区存量居住建设用地应主要用于建设租赁型住房,在地铁沿线、学校周边等房屋租赁需求较集中的区域,可酌情鼓励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并鼓励产业园区按照园区用地规划,利用居住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同时,还将鼓励社会单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解读

  可避免中介吃差价

  《意见》明确提及国有机构集中租赁房屋。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此举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经营,避免群租房现象,避免中介公司吃差价。

  张大伟称,目前市场上租赁经营成交主要分为两种,房主与求租者直接交易;中介协助交易。中介协助交易又分为中介居间交易和中介代理交易,居间交易一般是按照一年收取一个月的代理服务费,房主与求租者直接签订合同。而中介代理交易则一般是房主将房屋委托给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获得转租权后,自行选择承租客完成交易。目前,少数中小中介公司或二房东,将房主的房源承租以后,提价出租给求租者,有人甚至改变房屋结构群租获得暴利,还有少数中介公司,在租约到期后,不退或者少退租户押金。张大伟称,个别区域市场,中介大量囤积房源拉高租金。

  张大伟表示,筹备国有机构集中租赁房屋,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租赁市场一些问题,而且公开的租赁行为也有利于保护房主的稳定收益,避免出现被吃差价等现象。

  单位闲置房源太少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鼓励单位闲置房出租,是政府想方设法增加租赁房源、缓解房屋租金上涨压力的表现。从区别上看,单位闲置房是公司大产权,每套房没有具体产权界定,如果单位为国企,租赁收益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而私人租房大多是有房产证的住房。

  胡景晖表示,单位闲置房目前并不多,在少部分国企还存在一部分,但总体占比估计不足总体租赁市场的5%。大多数单位空置房,都会给予工作3-5年的员工做单身宿舍。所以,要想缓解租金上涨压力,还要加大公租房建设收购力度,公租房大量入市对平抑房租将起到较大作用。(记者 孙乾 孙雪梅)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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