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增加
2012年07月18日 10:49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从财政部获悉,2012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为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全部县(市、区)。任务是支持完成400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012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记者 杨亮)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