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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假离婚”成买房“新招” 谨防弄假成真

2012年10月18日 14:38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去年初,国务院出台楼市新政,其中威力最大的就是“限购令”。 根据武汉市政策,本地户籍的居民家庭,禁止买第三套房,这让许多需要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人面临着难以抉择的窘境。于是,为了能有购房资格,“假离婚”成为一种低成本的方法,或明或暗地被一些家庭使用。然而,这种方式真的“低成本”吗?或许,最终付出的成本是想象不到的高昂。

  【调查】

  限购后“假离婚”成买房“新招”

  “您如果真想买这套房子的话,还有个办法,就是夫妻办理假离婚,这样夫人就能以首套房的名义买房,买房后再复婚。”这是9月底,记者在汉阳一个楼盘听到的一段话——一位销售人员在向客户介绍避开限购的“方法”。

  这对约摸30岁的夫妻听了销售人员的话后,若有所思。记者在售楼处门口等这对夫妻看完房子后,上前与他们攀谈了起来。

  在犹豫了一会儿后,自称姓邓的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是被限购了。他介绍,他婚前在解放大道的一个楼盘买了套小户型,只有40平方米。结婚后,他在妻子上班的硚口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两房。今年他准备卖掉那套小户型,房款用来付首付,换套大房子,三代同堂居住。因为邓先生的妻子怀孕了,父母答应从荆门过来帮忙带即将出世的孩子。与邓先生所在小区一江之隔的汉阳片区房价不算高,邓先生想在房价回落的时候圆一下大房子的梦。

  “我仔细问了下,现在我要改善下住房条件,几乎不可能了。”邓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政策,我们买过两套房子,银行认三套房不只看手中的房子,还看贷款记录,我即使卖掉一套小房子再买房,也属于三套房,银行不提供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而我又没那么多钱。”

  他告诉记者,刚才售楼人员跟他“支招”,如果确实想买房子,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假离婚”,那么,他妻子作为无房户,就能以低首付、贷款购买一套房,等合同备案、银行发放贷款后,他们再复婚。

  邓先生跟记者谈话的时候,他的妻子一直显得很尴尬。她说,限贷令、限购令刚出来的时候,媒体上报道的“假离婚”觉得离自己非常遥远,想不到这种事现在居然和自己有了“交集”。

  存在“假离婚”但并非主流

  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的夫妻到底多不多?记者分别于9月底和上周末,以购房人的身份对近十个楼盘进行了探访。几乎每个楼盘的销售人员都称,有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的,但也多撇清与自己的关系,否认是销售人员怂恿购房者“假离婚”的。不过,记者了解到,真正办理了“假离婚”来买房的并不是主流。

  在南湖一个楼盘,销售人员称,有一些买大户型的改善型客户,往往会受到限购的约束,这个时候,他们不会刻意怂恿客户办理“假离婚”,但会告诉客户有这种方法。在后湖一个楼盘,听说记者“已经有两套小房子”,一位吴姓销售人员“支招”,“你现在买房就算三套了,会被限购的。即使你卖掉现有的房子,银行对第三套房也是‘认房又认贷’,无法贷款。‘假离婚’很方便的,手续办下就可以了,房子离婚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另一个人就可以买首套房了。”在光谷一个楼盘,现场销售主管王小姐则称,听说“假离婚”可以避开限购或者二套房的高首付时,会比较犹豫,但真正为了买房“假离婚”的不太多。

  徐东一家中介门店的店长直接告诉记者,很多想换大房子的家庭,因种种原因被限购或限贷,想改善住房,如果是二套房还好,遇到三套房的,基本上最好的办法就是“假离婚”了。

  有网站针对“假离婚”购房所做的调查显示,71%的人认为“可以理解,毕竟能省不少钱”;有63.7%的人认为,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会考虑假离婚,买房后再复婚就是了;22.2%的人表示绝对不会,这是对婚姻的亵渎。47%的人表示,身边有假离婚的案例;31.7%的人认为,这是对婚姻的一种赌博。

  【分析】

  “假离婚”可能弄假成真

  销售人员或中介口中的“假离婚”,其实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真离婚。邓先生的妻子就告诉记者,所谓“假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然后再复婚,这样自己就成为了离过一次婚的人,心里觉得挺别扭。

  12日早上,记者来到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离婚登记室,当记者咨询“假离婚”事宜时,一位和蔼的工作人员马上“点醒”记者:“你说的‘假离婚’,你认为是假的,实际上是真的离婚,不是开玩笑的。”她说,已经碰到很多对为买房“假离婚”的夫妻了,她一般会提醒他们考虑清楚。也听说有很多人说是“假离婚”,最后弄假成真,因为买房后一方不愿意复婚了。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吴胜利说,他并不赞成“假离婚”这种做法。

  吴胜利介绍,他遇到的“假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夫妻两人商量好后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去调解离婚;房子买好以后择日再复婚。这种情况其实是真离婚,有一定风险。因为既然是真离婚,离婚后是否复婚取决于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愿意复婚,就彻底离婚了。而采取这种离婚形式买的房子只能够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能人财两空。第二种:是请人做假离婚证,持假证去买房,这种情况其实是没有离婚,即使骗过了开发商,由于征信系统的完善,可能也办不了证,甚至会承担因伪造证件、欺诈、违约等带来的一系列法律责任。

  另外,有的夫妻为保险起见,在离婚前双方私下签订一个协议,说离婚是假的,是为了买房的权宜之计,买房后就复婚;其实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采取自主自愿原则,是否复婚取决于双方,一纸协议是不能够约束双方的。如果夫妻有隐藏着的积怨或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离婚后成功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记者了解到,本地或者外地,都有这种案例——“假离婚”弄假成真,房子倒是买了,夫妻中一方反悔,不愿意复婚。《法制日报》曾报道,因购房者规避调控措施而引发的诉讼大量涌现,已成为基层法院一大受案类型。夫妻有可能因为房子问题相互猜疑导致感情出现裂缝,处理不当就会对婚姻造成伤害。

  据悉,目前武汉房管部门也没有发布过对“假离婚”行为的认定和惩处措施。但该部门提醒,最好不要为了买房冒这样的政策风险,有关部门也会尽力采取办法,制止这种行为。

  对于离婚后立即购房的行为,一些银行已经收紧了放贷审核。如果查出申请人是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会在贷款发放方面审核从严。

  【呼吁】

  改善型购房不应一刀切

  邓先生与另一半商量后,最终还是放弃了“假离婚”。他告诉记者,政策未来应该会考虑到“一刀切”的限购对改善型购房的扼杀。

  “如果不是通过‘假离婚’钻政策空子,改善居住条件从何谈起?”有网友这样吐苦水。

  限购令的确让部分急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市民犯了难:想改善住房条件,要么遭遇二套房的高首付门槛,要么因买过两套房子被限贷甚至限购。在无力一次性付款、或不想卖掉手中的房子的话,限购令就挡住了他们改善居住条件的去路。

  不少人希望,未来限购令能区分合理的购房需求,避免“误伤”改善型购房者。

  中国指数院华中分院指数总监李国政认为,限购令毕竟是行政手段,未来,随着保障房数量的增加、房产税的逐步推进、房地产市场恢复平稳,限购令不会永远持续下去。

  记者手记

  有很多美好的东西比房子更重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传统中,婚姻是多么美好,而现在,“假离婚”伴随着拆迁补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限购等问题而粉墨登场,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这不仅仅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更潜在着巨大的风险。

  的确,“假离婚”也许能得到更多的利益或者便利。但这种“捷径”可能会结出恶果:在利益面前,原本纯洁的感情被亵渎;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即便再复合,对孩子也是一种不良的影响;父母的理财方式,往往对孩子的金钱观、人生观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珍惜,比如说,真挚的感情、美满的家庭。奉劝那些准备或者有“假离婚”念头的人,三思而后行。(黄振琳)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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