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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对土地供应实行全程监管

2012年11月15日 09:5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该省今后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定期公布土地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等情况。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批而未供”的土地,指的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已经办理并获批,但迟迟没有供应出去的土地。“供而未用”的土地,即已经供应出去,但拿地单位迟迟没有动工的建设用地。这些情况会导致大量土地资源长年处于“晒太阳”状态,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通知称,今后将对土地供应总量、布局、结构、价格和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面监管,定期公布土地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山西省正处于转型发展期,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持续增大,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用地总量将达到150万亩以上,用地缺口在60万亩左右。

  为此,山西省将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环保、医疗卫生和现代服务业用地,合理安排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产业、新工艺、新产品项目用地。同时,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山西省建设用地供应宗数为2206宗,比上年同期增长8.6%,供地面积为8724.5公顷,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供应面积769.1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3.4%,住宅用地供应面积1497.3公顷,比上年同期下降11%,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面积2970.5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20.4%。(记者 王飞航)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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