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线断"无法网签 购房者买不成房子状告开发商
广州来清远买楼的吕某遇到了烦心事:支付了购房定金后,开发商多次以“网线断了”为由,未能如愿签成房屋买卖合同。一怒之下,吕某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获悉,经过法院调解,最终楼盘双倍返还定金共20000元给吕某,且双方自愿解除认购合同。
据悉, 吕某是广州人,打算在清远置业投资,于是在4月初与清远某楼盘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认购书并缴纳10000元定金,约定一周后签订正式《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4月15日,当吕某依约到达该楼盘时,楼盘销售告知网线断了当天不能签合同,签合同时间改为4月22日。4月22日,原告到达楼盘,又被告知网络问题仍未修复。后来,原告在4月25日、五一期间,多次依约到达楼盘,结果仍是扑空。
吕某一气之下遂要求与楼盘解除合同,退还其10000元保证金及利息并赔偿10000元违约金。但楼盘认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都必须网签,他们因为系统问题没有签约,这属于不可控的意外情况,楼盘并没有过错,因此只同意与吕某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10000元,不同意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之下,吕某只得将楼盘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建议,一方面指出楼盘在系统存在问题时不及时与吕某沟通导致吕某多次奔走,确实存在过错。同时积极引导吕某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细致的法理辨析和耐心的说服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楼盘双倍返还定金共20000元给吕某,且双方自愿解除认购合同,吕某对本案申请撤诉。(记者 曹菁 通讯员 黎婉华 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