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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擅自装修文物古迹最高罚50万元

2013年01月23日 10: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文物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办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点评:唯有文物保护工作做得更细,才能给游客展现更真实的历史。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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