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剩100万㎡房产待办证 今年40万㎡将解决

2013年03月05日 13:50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今年将加快房产办证效率,解决40万平方米的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28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获悉,海口从2009年启动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以来,已经办理解决了200万平米,目前还剩下将近100万平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加大力度办理。

  “无证房”的存在,主要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超容积率和改变规划设计用途;还有因拖欠工程款,工程转包造成工程建设资料遗失,也做不了工程竣工验收;更有一些开发商属于项目公司,做完一个项目就分红并解散。因为这些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建设、销售和交付,以及欠缴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建设项目不具备办理综合验收的法定条件,使得众多购房者买房入住多年无法拿到房产证。

  “历史遗留办有严格的政策界限,并不是说只要没办理房产证的就都去找该办公室要求解决。”海口市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并实际交付或使用,但因建设中存在问题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房屋。

  属于适用范围的房屋,有关权益人、权利人应当及时向海口市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提出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属于商品房项目的,由开发商负责申报;开发商下落不明的,由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统一申报。属于非商品房项目的(房改房、集资建房等),由房改单位负责申报;房改单位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统一申报。私人自建房屋的,自行申报。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