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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首批16户低保户即将入住廉租房新居

2013年03月06日 10:1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江宁区住建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景祥北苑廉租房日前正式交付配租,首批16户低保住房困难群体圆了住房梦。

  每月房租只要几十元

  “昨天知道要交房的消息,抱着一对双胞胎孙女激动地哭了,盼了两年,终于等到了新房。”陶阿姨说着眼眶又一次湿润了。她说,她是看着这个小区慢慢建成的,从她申请得到廉租房开始,就经常来小区,廉租房的装修比我租的房子好多了,这下终于有家了。”

  在陶阿姨刚刚分到的廉租房内记者看到,一室一厅的房间装修一新,厨房里的油烟机、灶具、橱柜和卫生间的洁具、太阳能等设施也很全。这样一套舒适便利的住房,每平方米的租金只有0.75元,每个月只要付几十块钱的房租就够了。

  此次交付配租的景祥北苑廉租房位于天印大道以东,景祥佳苑以北,该小区包括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整体规划建设14幢房屋,目前已交付4幢。整个小区的配套功能齐全,包括商业配套、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等,周边菜场、超市、医院、公交等生活设施也很便利。

  申请廉租房须满足三条件

  江宁区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江宁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中租赁补贴的家庭,目前必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一是本区低收入城镇居民,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城镇户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而满足上述标准,并且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城镇低保家庭,才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即入住廉租房:一是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二是年满60岁的孤老;三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江宁住建局表示,截至目前,该区已有123户困难家庭入住经济适用房,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达到73户,并有100多位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中低收入家庭入住大市口公租房。(蒋海晨 陈郁)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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