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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出台 打购房证明房产过户量骤增

2013年03月06日 18:4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是“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第二个工作日,宁波房地产交易中心各项房产业务办理持续火爆:一楼房产受理窗口受理各项房产业务超过200件,二楼打购房证明处到上午10时就已发放完全天600张号。

  在打购房证明窗口,碰到材料准备不足的市民最多。“第一天领出1000个左右有效号码,但最后我们真正能够受理的也就500多件,原因是很多市民没有带齐必备的证明。”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科陈科长说,这一情况在昨天好了很多,“其中不少人先问清楚了,当即准备好又来办理了。”

  当前,想要购买住宅的市民,都必须先打出一份《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据介绍,市民申请这份证明时,须提供受理要件,包括:填写《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核对原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者须提供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核对原件)。如非宁波户籍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书需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加盖公章)。“从前一天受理情况看,单身人士没带单身证明、本人来不了却没有做好委托办理工作导致业务无法受理的情况较多。”一位工作人员说。

  根据规定,出具购房证明需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也就是说,从下周二开始,市房产交易中心将迎来二手房房产过户受理高潮。“房产过户一经受理,市民即刻就可以到契税窗口缴纳个税,因此提前了解和准备材料十分重要。”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说。(记者 王岚)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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