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65平方米可入户广东惠州
2013年03月18日 09:2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惠州市政府昨天就新制定的《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显示,购房者只要购买65平方米,本人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均可迁入惠州户口。
正在征求意见的《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准入户口规定共分出生登记、收养入户、恢复户口、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家庭团聚、购房(或自建房)入户、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非定居出国(境)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等9项。
异地务工人员入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办理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有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符合国家、省、市积分制入户条件,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购房(或自建房)入户
实际在房屋所在地居住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房主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一)购买合法批建的成套商品住宅房,面积达65平方米以上。(二)购买合法转让的“二手房”,面积达65平方米以上,且房产地址没有户口。(三)有合法批建的自建住宅房,面积达65平方米以上。(记者秦仲阳)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