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为20%个税留余地 市场待一线城市细则落地

2013年03月27日 09: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已经公布近一个月的楼市调控“新国五条”近日终于在广东率先“落地”。但出乎业界和市场预料的是,广东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并没有想像中的严厉,一些民间关注的细则依然模棱两可。业界预期该政策对市场影响较小,具体效果还要等到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细则出台。

  二手房个税仍未明确

  25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国五条”落实细则。《通知》明确,广州、深圳要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此外广州、深圳、珠海等地仍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虽然部分条款措辞严厉,但对于公众此前最为关心的二手房20%差额所得税以及二套房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等,该细则并未明确。尤其是对于20%个税是否征收的问题,文件只是提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再无别的解释。

  粤版细则对市场影响很小

  二手房买卖20%的个人所得税到底征不征?很显然,广东细则留下了回旋的余地。有业界分析人士称,广东称房价上涨过快地区才征20%个税,但这个房价上涨过快地区怎么界定仍有疑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则表示,所谓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只是指广州和深圳,但到底怎么执行,还要等国税总局的细则出台。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广东版国五条并未提及个税20%的政策,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对市场的影响也很小,对于市场后市走势,还要看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

  更严厉细则可能密集出台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评论广东版国五条细则时曾称之为“忽悠”与“应付”,也有网民表示,广东细则并没有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与利率,可能对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效果不大。市场分析人士表示,3月只剩最后一周,其他省市的调控细则将会接踵而至,一些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可能会出台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

  此外,市场预期保护刚需也将成为接下来各地细则需要考虑的地方。此外,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逐步完成,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省市可能将加入到房产税扩围的行列中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日前表示,如果征收1%的房产税,全国房价会立刻下降。

  ■相关新闻

  广州:房价涨幅不高于GDP增幅

  新“国五条”细则方案还未审定暂不公布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昨天表示,广州市新“国五条”落实细则方案还未审定,暂不公布。但按广州调控目标,今年房价涨幅至少不应高于GDP的涨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

  陈如桂介绍,广州有关部门正研究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正在报政府审定,审定之后将尽快公布实施。他说,广州要调房价,比其他城市的压力都要大得多。第一,刚性需求很大,去年的一手房交易中,首次置业比例接近70%,30%中还有很多属于改善性住房购房。第二,广州处于房价洼地,比北京、上海、深圳、杭州价格都要低。

  谈及今年具体的房价调控目标,陈如桂说:“广州去年均价是1.4万元,今年1、2月份分别涨了10%和14%,如果定的目标太低,压力就很大。”但他也给外界吃定心丸,“房价涨幅至少不应高于GDP的涨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具体方案出台后再对外公布。”陈如桂表示,“国五条”精神很明确,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按20%来征税,这个政策对二手房交易中打击投资性的行为起到很大的作用。   记者 孙春祥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