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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持中介证明再向警方报案 住建委介入调查

2013年03月27日 09:5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在中介和担保公司承诺担保之下,买房人张某以“先交首付,再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尾款”的方式在多处购买房产,但多名卖房人却未按期收到尾款(本报昨日报道)。昨天,多名卖房人再次向警方报案,市住建委表示已组织专人展开调查。

  >>进展

  我爱我家出具证明

  因迟迟无法在公安机关立案,昨天上午,5名受害人或代理人来到我爱我家公司总部,希望该公司能够出示一份包含涉案房屋及金额的证明,“这件事现在始终立不了案,如果有证明并非个案而是多人受骗,也许能够有助于警方介入。”

  昨天下午1点,经过近5个小时的等待,我爱我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7位业主通过我爱我家出售9套房屋后,按约定仍未收到尾款一事得到证实,拖欠尾款总计达到1830万左右,且这些房屋的买方代理人均为张某,其中5名受害人的房产已被买方抵押或二次抵押或再次倒卖。

  受害人获得说明之后,有记者要求与参与办理房屋出售过程的几名经纪人面谈,对具体交易过程进行核实,但该公司客服总监赫女士表示暂时无法与之联系。昨天,多名记者来到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但依旧没能找到涉事经纪人。

  昨天下午,带着这份说明,4名受害人或代理人再次来到朝阳经侦大队,警方了解情况后告知受害人,可以对此事先期受理,但此事能否立案尚不确定。

  >>调查

  贷款额超出成交价

  多名受害人介绍,在无法收到尾款且与张某联系困难后,他们通过住建委等部门查询发现,出售的房产在过户后被多次抵押,并产生巨额贷款。

  出售了三套房产的王先生称,有两套房产过户后分别抵押给了兴业银行海淀支行和中国银行宣武支行,之后又抵押给了个人,共计贷出约770万,“其中一套成交价356万的房子,竟然从兴业银行贷出493万,比实际成交价还高,太不合常理。”

  受害人马先生也称,出售价值360万的房产,在过户后先从兴业银行海淀支行贷出430万,后又由个人抵押贷出150万元。

  >>回应

  代理人未入黑名单

  昨天,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接受媒体采访称,2012年9月,张某曾经以同样方式购买过一套房子,但是结清了尾款。此次事件中,张某虽以代理人身份购买多套房产,但在其公司的交易系统中,只能看到不同的所谓买房人的名字,却看不到以代理人身份出现的张某,“所以她没有进入我们的风险管控系统,没有被列入存在异常交易的黑名单中。”

  胡景晖表示,张某虽为买方代理人身份,但作为实际买房人购买多套房屋,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向公司报备,但系统暂时无法查询,工作人员存在行为缺失。

  >>官方

  市住建委展开调查

  受害人曾称,所谓的买房者可能是张某找来的“托”,这些“托”均为顺义人,年龄在20岁左右,“看起来并不具备购买能力,很可能是一个团伙”。

  昨天,记者试图与这些买房者联系,但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暂停服务。胡景晖称,事发之后,公司曾经与这些人了解情况,但对方均表示不知情。而针对张某的下落,胡景晖称公司调查时发现,直至最近张某仍在以同样方式在其他中介公司购房,并已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同行和行业协会,提醒大家注意此人。

  此外,胡景晖向记者透露,我爱我家涉及此事的房产除现在的9套外,还有2套,且他们还发现在另一房产中介公司也有6套。

  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称,已从媒体得知此事,并已组织专人对涉事三方和事件过程展开调查。

  记者刘晓旭 实习记者杜研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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