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居民私宅报建期限延一年 提倡居民合作建房

2013年04月10日 15:10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主城区私宅报建暂行规定今日期满,规划部门:

  居民私宅报建期限延长一年

  “按规定,4月10号是递交申请报建的最后期限了,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又不能申报了?”近日,海口主城区部分拥有个人宅基地的居民纷纷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咨询。

  9日,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局获悉,去年4月10日起计划实施一年的《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延续实施一年。

  据了解,《规定》实施一年来,海口市规划局共受理个人私宅报建申请250多宗,其中45宗通过审批,审批建筑面积29000多平方米。

  见习记者党朝峰

  《规定》延续实施一年内容或将微调

  2012年4月10日,时隔八年之久,为加强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个人建设住宅行为,改善居住环境和城乡面貌,《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标志着海口市重启主城区私宅报建。然而,由于《规定》实施期限仅一年,近日,部分在海口主城区拥有个人宅基地,但没来得及报建的居民纷纷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咨询,该《规定》是否会延续或有新的规定将出台。

  9日上午,海口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红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实施一年后效果不错,对私宅报建起到规范作用,考虑到该《规定》到期后,海口主城区仍有大量符合条件的个人宅基地未报建,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海口市规划局在今年3月份向海口市政府递交《规定》延续实施一年的申请,并于4月3日获得通过。

  另外,张红梅还介绍,针对该《规定》在实施这一年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市规划局将有可能对《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做出适当微调,以使该《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政府提倡居民联合报建或合作建房

  据了解,该《规定》实施后,由于报建需要预留消防通道、绿化用地等,建房时要进行退线,部分居民认为退线后建筑面积更小,因此不同意退线的居民报建申请纷纷未通过审批。

  对此,海口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红梅表示,政府鼓励居民联合报建或合作建房,通过这种方式居民可以节省出更多建筑面积。张主任还表示,政府也鼓励开发商用市场手段整合宅基地进行建设。

  另外,据介绍,自去年5月3日,海口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正式受理个人私宅报建申请,截至目前,已受理250多宗私宅项目申请,其中45宗通过审批,审批建筑面积29000多平方米。

  海口重启私宅报建始末

  2004年4月,海口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私宅项目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该文件明确指出,对属于旧城区范围内的私宅建设项目,只能按规划分批成片改造,并留足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具备成片改造条件的城市旧区,原则上只拆不建,不再审批住宅新建项目。

  2005年,海口计划用3年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在整治中,私房报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海口市政府的重视。规划、国土部门开始着手制定恢复宅基地审批、私宅报建方案。

  从2006年8月开始,海口启动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随着越来越多的宅基地取得“名分”,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成片改造的条件就成了不少建房户所要面对的问题。但事实是,一户一栋、随意搭建的私宅往往不符合上述条件。海口私宅报建无门也成了不少市民抱怨的问题之一。

  2009年,海口就《海口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征求意见,让人们听到了私宅建设“解禁”的声音。

  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期限一年。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