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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改办:公租房改购限价房可递交书面申请

2013年04月18日 14:4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南京市保障性限价房保障政策,符合申请公租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定向人才,也可以申请保障性限价房。之前已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现在想改变主意去申购一套限价房,还需要重复提交当时申请公租房的材料吗?记者昨天从市房改办获悉,这类申请人只要向市房改办递交书面申请即可。

  本月15日,市住建委正式对外宣布,公租房和保障性限价房将从下月1日起全面接受申请。其中,保障性限价房面向三类群体,包括符合承租公租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人家庭。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公租房申请的人才。

  一些市民询问,自己已经递交了申请公租房的材料,现在因为符合条件,又想申购限价房,该如何更改?记者了解到,该类市民无需重复递交申请材料,只需要向市房改办递交一个改变意厚的书面申请就行。据悉,保障性限价房5月1日才正式接受申请,这类改变主意的申请户,即日起就可以将书面申请送到市房改办业务大厅。为了方便市民顺利申请,5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行公租房和限价房申请,市房改办将在业务大斤专门开辟2个申办窗口。

  申购限价房流程

  申购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首先要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填写申请表及递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街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在社区内公示10天。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各条件的家庭材料递交至区房改办复审,并通知民政部门对申清人的收入进行审核;最后递交市房改办终审,市房改办将分期分批对审核通过的申购家庭登报公示,恨据公示结果下发购房通知书。(记者 姜晶晶)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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