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岛保障房项目今年已开工30个

2013年04月18日 15:4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7日,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做客“网络问政”时介绍,今年已开工保障房项目30个,提供房源7403套。目前,首批拟销售保障房项目正在初步梳理。

  王育生介绍,今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16500套(市区15370套,四市1130套)。截至目前,各区市共提报计划开工项目56个、房源17127套(市区50个15997套,四市6个1130套)。目前,已开工项目30个,房源7403套。

  王育生说,今年第一批拟销售的保障房项目正在初步梳理,具体销售项目和时间将根据项目进度和手续办理情况确定。位于市北区的凯景广场项目、李沧区的惠水路项目及中央公园项目、崂山区的西韩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城阳区的流亭街道北后楼社区的城明别苑配建项目等拟纳入本次销售。其中,凯景广场项目位于市北区中央商务区的核心位置,地理位置、配套设施都十分优越。

  有关青岛市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王育生介绍,崂山区本年度计划建设保障房2185套,全部为公共租赁住房;城阳区青特城项目是限价商品房,已列入今年的销售计划,但目前该项目手续正在完善中,尚未达到预销售条件;广昌路的限价商品房项目目前处于基础施工,尚未达到销售条件;文昌路保障房共分三个地块(155号、158号和318号)进行建设。其中155、158号地块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靠近重庆路的318号地块属今年计划开工项目,目前正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待规划、土地等手续齐全即可开工建设。

  “网络问政” 热门问题解答

  家庭情况有变化

  材料复审需办理变更

  保障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今年9月底到期,按照政策需要提前3个月复审。一网友孩子预计7月底出生,他咨询家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怎么填写复审资料。

  王育生解答,青岛市保障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1年。通知书上已提示申请家庭应在通知书到期前三个月(或以上)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年度复核。年度复审期间,原资格证有效期不变,在到期之前仍可使用。为确保资格证有效期衔接,请于原资格证有效期截止日前三个月(或以上)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年度复审,在年度复审期间如果家庭情况变化,可及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此外,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复审时也要到户口现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

  购买保障房后再婚

  配偶不是共有产权人

  “离婚后于2011年以单身的身份购买限价商品房一套,现已再婚,房子已经交付,但房产证尚未办理,请问我这种情况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能否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

  王育生介绍,限价商品住房属保障房的一类,其购买资格是在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方可购买,申请人签定《购房合同》及房屋权属登记时,原申请家庭的成员可申请做为共有产权人,非申请家庭成员的其他人员不属申请范围,该网友再婚配偶不能共同办理房地产权证。

  居民租房也可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

  “因为房顶漏水,影响了一户居民,而该居民是一个租房户,没有交过维修金,那是否可以申请使用该楼的维修金?”

  王育生对此作出回答,只要是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都可以使用维修范围覆盖的房屋的维修基金,因此租房户也可以使用。另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维修,不能将存在账户中的维修基金提出。(记者 邱晓宇)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