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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屋难取钱保养 南宁约20亿维修资金睡大觉

2013年05月08日 13:4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期,南宁市一些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破损,不少业主张罗修缮时发现,买房时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却很难用得上。另一方面,记者从南宁市住房部门获知,目前南宁市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约20亿元,但成功获得批复使用的不到200万元。

  这项资金通常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钱”、“看病钱”。然而,一边是受损、老旧房屋难以取钱保养,一边是房子的“养老钱”却在沉睡。为何如此?

  现象一

  业主签名凑不齐

  自从2010年搬进南宁市南梧大道金禾湾小区,住户陈美(化名)便觉得自己有睡眠障碍,原因很简单,她所住的楼上有部“问题电梯”——每当有人使用,自按下按键那一刻起,电梯就发出“呜呜”声响。

  陈美家在小区32栋A单元,该单元有11层,每层4户,3至11楼的36户住户共用一部电梯。记者实地体验发现,电梯每次运行确实发出较大响声,楼上的住户,不论距离电梯远近,都能听见噪音。由于不堪噪音骚扰,陈美的邻居刘先生,不久前把房子出租,自己到别的小区租房。

  这一问题扰民已久,为何得不到处理?负责电梯日常维护的广西欧日电梯有限公司马师傅说,电梯噪音是曳引机老化引起的,他们只能是做一些缓解工作,要解决问题必须更换设备,但物业公司一直不见行动。

  小区物管人员也是满腹委屈:眼下电梯已过维保期,根据相关规定,维修费用应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但想用这笔钱,远比他们想象的难。

  陈美家楼下,有一张已泛黄的公示。大概内容是,该单元的电梯已经老化,更换费用为4.39万元,需要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支取资金,必须本单元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公示要求业主到物业办公室签名确认。

  “问题就出在这里,高楼层和低楼层的业主都不愿意签名。”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陆女士称,公示已经张贴很久了,工作人员曾主动联系业主说明情况,但愿意签字的业主目前只有15人,远达不到有关部门的要求。

  现象二

  程序严格慢慢等

  在南宁市台湾街宜兰湾小区1栋A单元,数十名业主也在为电梯的事发愁。

  “两部电梯坏了一部,今天另外一部电梯也在维修,只能爬楼梯了。”5月2日下午,刚下班回来的韦女士,拎着大包小包的生活用品沿楼梯往上爬。家住13楼的她,爬到6楼时已经气喘吁吁。她说,电梯坏了将近两个多月,起初物业通知业主签名,以支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大家都签了名,可电梯迟迟不见修。

  面对质疑,该小区物管人员杨女士说,电梯刚坏第一天,他们就向有关部门提出支取公共维修资金。谁料,材料交上去一个星期,得到的回复却令人失望。管理部门的意见是,该单元配有两部电梯,只有一部损坏,不属于可申请紧急维修的范围,建议走正常程序。

  “收集业主签名用了半个月,公示又用了一星期,现在材料交上去快一个月了,钱还没到账。”杨女士说,他们一直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办理。

  据了解,从提交申请材料开始,提取维修资金需要经过基金管理机构、财政、银行等多个部门层层审核,即便是法定的最快时间,也要19个工作日。如果遇上国家法定假日,或部门之间衔接出现拖延,时间会更长。

  现象三

  嫌麻烦放弃申请

  提取专项维修资金遭遇签名难、申请时间久的问题,在南宁市不少小区都存在。据房产部门统计,3年多来,南宁市大大小小数百个小区,成功申请到的只有35个,涉及金额不到200万元,平均每年只有60多万元。

  和宜兰湾小区不同,家住江南区某小区的业主选择了放弃。该小区业主王女士说,她家楼下的公共防盗门坏了大半年,一直没人修。虽然买房时,她交了几千元的专项维修资金,但整个小区总共有多少钱,多数居民都不清楚。大家听说这笔钱可以使用,但一咨询,发现程序非常麻烦。为了尽快解决防盗门的问题,她和邻居索性凑了一笔维修费交给物业。

  究竟有多少小区的申请被驳回,主管部门并没有统计。不过,对于市民申请资金难的说法,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头痛:大多情况下,是物业提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由于急于维修,但找不到业主签字表决等原因,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不齐备,甚至出现造假,“为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我们会将材料退回,要求补充”。

  部门说法

  “上车补票”有风险

  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使用维修资金的难点在于“两个2/3”。按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的开支,需要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但现实中,部分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差,往往导致业主签字表决非常困难,很难达到“两个2/3”的法律要件,“我们作为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也很难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还有申请紧急维修的法定程序。当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或者出现电梯故障、屋盖漏水等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紧急状况时,需要立即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可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紧急报告,管理机构核实后及时通知财政部门预先拨款。

  对此,宜兰湾小区一名物管人员指出,关于紧急维修的情况,眼下全由管理部门一家裁定。该小区就是按照电梯故障申请紧急维修的,这符合相关规定注明的情况,但管理机构迟迟不启动维修资金提取程序,让人费解。

  有市民建议,应由业主自行筹资维修,事后再向管理部门申请拨款。不过,上述负责人又称,支取专项维修资金有明确法律程序,业主和资金的代管机构都应严格遵守。“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看似简单,但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倘若业主垫资维修后,找不到规定数量的业主签字表决,只能剩下一笔糊涂账”。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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