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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买到公厕房 楼下是公厕并非一定要告知

2013年05月24日 10: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有专家表示,楼下是公厕或是变电房等设施,并非一定要告知买家,故此买家在选房时的确应该做足功课,事先最好先上“阳光家缘”或广州市规划局网站查看目标楼盘的信息。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朋友买到了“公厕房”,广征网友为她支招

  满心欢喜挑了个位于二楼的新房,销售人员说一楼是架空层,回家一看“阳光家缘”才知道楼下是公厕,这个事情发生在您身上,您会如何处理?近日,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广征网友为她支招。网友为此各出奇谋,有的“消极派”认为宁愿挞定5万元也不住公厕楼上房;有的“争取派”则认为应该“放蛇”引诱销售人员介绍楼下情况并对此录音。据一手房地产销售代理商表示,楼下为公厕并非必须告知的规划事件,购房者为确保稳妥,尽可能实地看楼且随时上网在“阳光家缘”或规划局网站对此进行了解。读者黄小姐也是买到“公厕房”的苦主,她说,幸亏楼下公厕最后没有真正使用,变成供水用房。而最稳妥的做法是让销售人员在图纸上手写确认,以后也可追讨责任,不然收楼后就后悔莫及。

  2009年曾经有规定出台住宅裙楼禁商,不过记者从行业人士处了解到,原来住宅裙楼禁商并非严格执行。大家以后买楼,楼下是何设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啊。记者李凤荷

  网友求助:

  楼下是公厕 买家点算好?

  网友Sundaylee123日前在网上发帖,称:“我一个好朋友,好不容易凑到首期买了花都一手新楼二楼,本来不太愿意的,因为楼层是二楼,但当时销售人员说一楼全部是架空层,就算了,毕竟钱不多,交了5万元,回家后上“阳光家缘”网看那楼盘的销控表,却发现楼下是公厕。各位说说看,情何以堪啊,我那朋友给那销售人员打电话,她还说不知道,要问下公司,知道后复我朋友电话,谁知等了3天还不回电话,我朋友再打电话问,那销售人员说当时她也不知道,上“阳光家缘”网才知道是公厕,还没问工程部的人。这是怎样啊,也太过分吧,妈妈们说是吧?现在我这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了。目前朋友已交了5万元的定金,正在申请贷款,还没有批下来,还没签合同,还没交首期。该怎么办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去帮她才好,希望各位网友给我这位朋友出出主意吧!谢谢!

  网友热情支招 莫衷一是

  “理性派”表示:找开发商换吧,合同已经签了,定金也已经交了,而且没证据显示开发商刻意隐瞒,如果开发商不肯换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维权派”则实话实说:目前找法院没用,只有采用中国式维权,“一哭二闹三上吊”,天天去售楼部吵,嗓门越大,越容易解决问题。侦探故事看得多的网友则支招:找个朋友装看楼,引诱那个销售人员再说一遍忽悠一楼是架空层的话,录下来,就有证据对付他们啦。“消极派”的做法则是:还是去退或换啊,是我的话我情愿不要那五万元啊,想着楼下公厕多恶心啊,天天吃饭得想一遭。

  业主现身说法:幸好公厕只是供水用房

  家住华南板块一大盘的黄小姐曾因为小区的裙楼内设有公厕而一度纠结不已。她说:“当我满怀喜悦地去收楼时,才发现裙楼中竟然有一个公共厕所。但此前在销售过程中,包括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入伙通知书中,开发商都没有提到裙楼将规划公厕。当初有业主买楼前咨询裙楼用途时,销售人员只表示裙楼只是公共用房而已。”

  黄小姐说:“幸好,我买的洋房所在的小区位置相对较偏僻,楼下的裙楼并没有变成公共商铺。因此,与我只有一层之隔的公厕只是成为供水用房而已,并没有散发异味。”黄小姐告诫市民:只要买的房子是带裙楼设置的,买家最好还是先了解清楚这个裙楼的用途,是否有医院、卫生所、公厕、垃圾房以及变电房等的配套“隐藏”其中。记者王荔珏

  专家分析:楼下是公厕 并非一定要告知

  建筑结构师王先生表示,楼下是公厕或是裙楼商业,对楼上业户的安全并不构成威胁,就建筑安全而言,只要通过规划许可,楼上居民和楼下的设施应“相安无事”。

  广东中原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楼下是公厕或是变电房等设施,并非一定要告知买家。目前对于所谓的“规划不利因素”也没有明确定义和说明,故此买家在选房时的确应该做足功课,事先最好先上“阳光家缘”或广州市规划局网站查看目标楼盘的信息。此外,价格也是一个明显的信号,某个单位在定价上比其他同类型的单位明显低,买家碰到此类“笋盘”时应该问个究竟,销售人员对此的解释最好以手写方式确定下来,以后也好有据可查。

  2009年2月出台的《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一条规定,除旧城规划确定的传统商业街区外,住宅裙楼不得设置商业(含饮食业)用房。

  如今,距离这一规定的实施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市场的执行程度到底怎样?就此话题,记者采访了多家房企,得到的答复是:住宅裙楼若想设置商业这两年确实是相当难获批,但相关部门却并非只是简单的一刀切。举例而言,在珠江新城的一个原本就定位为商住的新项目,若按规定,显然裙楼不可再设商铺等。但问题是,在该建筑的东西两侧都同为商住项目,且裙楼亦都为商铺,大有连成一条商业街的势头。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若新建筑物没了裙楼,反而割裂了该商业街的完整性。因此,此新建筑依然设有裙楼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毕竟它符合了在“旧城规划确定的传统商业街区”内这一大原则。

  有房企人士就表示,裙楼可做商业目前依然还较为普遍存在,但裙楼不可做餐饮却必须严格遵守。同时,餐饮需要距离住宅5米远的距离被房企人士视为是一个硬性规定的数据指标。 记者王荔珏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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