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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一小区开发商交付未经验收房屋 用物业费抵违约金

2013年06月10日 12:0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期有多位购买了河北涿州一小区商品房的业主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小区开发商延期交房两个月,现在通知业主去收房,但是小区其实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延期交房应付的违约金,却用物业费来抵扣。

  在北京工作的于先生去年在河北保定涿州市东林一小区买了一套期房,根据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房子的交付期间是今年3月31日,可直到2个月后他才收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于先生说,按照开发商给业主的交房费用表,想要收房的业主需要交包括交易费、测绘费、排污费和电梯费等在内的10项费用,也就是说不交钱,业主很难看到自己的房子,而让前来收房的业主最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交付给他们的房子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也就是业主根本拿不到竣工验收办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两书一表。

  除此之外,一些细心的业主还发现,根据购房合同的要求,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而如今却变成了用物业费来抵债,业主李女士算了这样一笔账,她花费的全部房款大概是40万,在购房合同中,规定延期交房违约金每天的数额是总房款的万分之三,延期两个月违约金总金应该是7千块钱,而开发商折抵的物业费只有不到5千块钱。

  虽然开发商一直催着业主交房,可是这一系列的问题让不少业主都选择了观望,让他们更无法安心收房的是,有2009年购房的小区一期业主反映到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这些业主遭遇的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在全国其实并不少见,为什么开发商可以有恃无恐,业主怎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内容请关注今天下午播出的新闻晚高峰。(记者马文佳)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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