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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网上备案或推高房租? 业主租客或自行交易

2013年06月17日 11: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目前房屋租赁备案率不足1/4 业主租客或选择自行交易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下简称《规则》)日前正式发布,今后,广州市民可在170个街镇流管中心、国土房管局登记在册的几千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备案。这意味着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业界人士分析,这可能间接助推租金上涨。

  租客:忧心房租上涨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广州每月租赁成交个案实际大概有9万宗,但进行备案的只有1.8万宗到2万宗,实际备案率不到1/4,主要原因就在于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收。

  “有中介做第三方,出了问题还可以找中介。但是如果备案了,和业主之间有问题,找街道也帮不了忙。”戴小姐说出了不少租户的心声,她感觉备案并不能对租客有多大帮助,业主反而有可能把税费让自己分担。

  房东:如果备案会提租金

  房管局表示,实行网签备案后,中介还是可以通过报低租金的方式进行备案,这样其实未必能够一定保障到市民的权益。

  市民白女士前年开始就出租了自己的一套两房一厅楼梯楼,因为是认识的熟人介绍的租客,所以仅收1800元的月租金。她觉得,如果自己出租的房子要备案的话,除了要缴纳税费,还要把之前谈好的租金提高,这样伤了感情还得不偿失。

  业界:业主租客或“飞起”中介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分析,广州实行出租房网签备案的新规后,预料一方面将会有不少小中介采取报低租金的方式,以抵消可能增加的税费,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有不少业主和租客直接“飞起”中介,在找到合适房源后,选择自行成交。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进行租赁业务的积极性也会降低,对大型中介的业务量也会产生影响。

  周峰表示,从政策的效应来看,如果这一网签新规得到落实,租房者的负担将会因此增加,但新规无疑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管理出租屋。

  据了解,在开始实行网上备案新规之前,广州已经要求出租房备案,对于出租屋主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税务机关将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罚款。

  数据:租房税负已经降低

  记者了解到,因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从去年开始有所调整。广州市地税部门表示,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仍维持原有的缴纳方式,即纳税人到出租屋所在街道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缴纳。 (记者 赖伟行)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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