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71名福利房住户入安居房名单?
问题:有媒体最近披露,在我市近日公布的安居房初定排位名单中,发现有171名来自一央企下属公司福利房小区的申请人。
针对媒体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昨天回应称,将就此进行重点核查,如查实这些申请人属虚报、瞒报将予以处罚。
据悉,在近日公示的安居房名单中,有来自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泰企业公司所有的福利房小区的申请人。在2422户入围家庭中,有67户共计171位候选人的登记地址均在深圳华泰企业或公司自建的华泰小区。
根据我市安居房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需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同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上述申请人是否拥有所在企业的福利房?他们是否有申请资格?昨天,市住建局回应说,根据我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政策性住房(包括保障性住房、房改住房、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集资房等)。
市住建局表示,对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申报过程中媒体反映的华泰小区职工住房问题,该局将在接下来的审核阶段进行重点核查。若最终调查确认这部分申请家庭的住房为政策性住房或自有住房性质,将依法取消其申购资格;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信息行为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记者 窦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