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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掐架” 广州有旧经适房小区车位卖不出

2013年06月28日 14: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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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媒体爆出越秀某旧经适房最近卖的车位标价在48万~53万元,其中最贵的一个居然要75万元之际,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在近郊的一些大型住宅小区,车位仅卖10多万元/个的实惠价,而且是供大于求。这不由让人心生纳闷:“为啥高价的有市,而便宜的反倒没人要?”

  业主曾小姐买车位遭拒的遭遇终为记者解开了这一谜团。曾小姐说:“我与丈夫及家公家婆一家4口人如今住在广园东一小区内。收楼后不久,我就想买两个车位,一个给家公,一个给老公,可是,销售人员却表示,政策规定一户只能买一个车位,结果是,我家的车位只能一个是买的,一个是租的。但让我纳闷的是,为啥有那么多车位却不让我买呢?”曾小姐提出疑问。

  据了解,去年7月公布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小区住宅的停车配建标准应根据住宅类型、所处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2~1.8个停车位。这意味着新建房有望实现每户至少拥有一个车位。

  以广园东的大盘碧桂园凤凰城为例,该盘的天麓山组团采用的是大户型设计,最小的单位面积在120~140平方米区间,最大的则达到410平方米。按照上述的《规定》,这种410平方米的单位就最少需要配备4.8个车位。换言之,这4.8个车位等于是为这410平方米的单位所做的配置。

  有销售人员却表示,由于楼盘都受制于政府的“一户一车位”规定,即每套洋房单位的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这样一来,不论是100平方米的单位还是410平方米的大户型,都只能是一户买一个车位。这对于那些大户型集中的组团或小区而言,难免就出现“僧少粥多”,有车位也没法卖的现象了。

  记者翻查《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发现,“一户一车位”的出处源自该规定的第八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租用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但该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多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套数的”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引,且房管部门也依然延续了“一户一车位”的销售原则,这无疑让那些大户型集中的楼盘车位面临销售难的困境,还造成了车位资源的浪费、开发成本的增加。

  面对着上述两个政策的“掐架”,如何去化解这种“供需”间的矛盾,值得相关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合理协调,方可为这些看似“卖不动”的车位找寻到合理的出路。(王荔珏)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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