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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户型重现 业内:着数与否需全面衡量

2013年07月05日 13: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小白

  评弹

  最近几个月,记者发现曾经在广州市场上大出风头的“N+1、N+2”户型在南沙、番禺、白云不少全新盘中又重新出现,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中声称能做到两房变三房,甚至三房变五房。据了解,有的项目是利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中空位置,在交付使用时将中空部分搭成一个房间。还有的项目仍利用阳台,将景观阳台做成“L”形,转角位可封闭成一间茶室或者书房,另外的工作阳台则可改造成又一个小房间。

  之前,广州市规划局于2010年5月牵头制定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当时有很多开发商告诉记者,不符合规范设计的不可能拿到《建设规划许可证》。据了解,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为5年,以后如果再出现层距过高的小复式单位,将按2~3倍面积计算。而以前因为阳台面积只算一半而大行其道的“N+1”设计,甚至是活动平台、飘窗台等,以后几乎都要全部计算面积,原先因不算面积而被纳入使用范围的“设备空间”则应该是无法再偷。

  面对新产品的“偷面积”部分,有项目的销售人员介绍,到时交楼之前,项目会毛坯验收一次,那时中空部分和阳台部分还是按照报建图纸的,等到装修公司进场后,才会进行改造。等业主收楼时,“偷”出来的房间已经隔好。另外还有项目的说法比较“委婉”,称并没有“偷”面积,而是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优化设计”。不管怎样,“N+1、N+2”户型设计风确实又杀了回来。

  对于普通买家来说,本来打算买三房的,却可用到四房或者五房,自然心中有占到便宜的感觉。但回过头来也必须要琢磨,偷出来的房间是否真的好用,如果没有了景观大阳台,没有了工作阳台,这样的房间是否还是原来自己想买的单位?而且,“N+1”设计,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会因为多变户型,而将计算面积部分的单价提高,从而让这些单位的总价不菲,也许同样的价格,已经可以让买家买到真正舒适的大户型产品了。 (陈白帆)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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