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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六区将普查第一批历史建筑 将建档案库

2013年07月15日 13:0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金陵台遭强拆,先秦古墓遭毁坏两宗事件发生后,广州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将在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区进行第一批历史建筑普查,普查范围内所有历史建筑将建立档案库,记录建筑的地址(名称)、用途、结构、建造年代、类型、风格、损坏情况、历史原貌保存情况、特色工艺及构件等信息。目前,广州市规划局正在就历史建筑普查(第一批)——历史城区内历史审批地块进行招标。

  项目采购预算为83万元

  本次招标普查对象为:根据2008年颁布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建筑是指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普查范围包括广州历史城区内涉及历史审批项目用地,用地面积约674公顷,涉及荔湾、越秀、海珠3区;第一批历史建筑调查涉及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区。

  据广州市政府此前公布的书面报告,广州已经完成第一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普查。对历史城区内共994处地块、2万余栋建筑开展了实地普查,收集、整理一批社会公认、条件成熟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形成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一批)推荐名录(送审稿)》。近期,广州市正对规划已批在建项目进行紧急排查,已初步在历史城区20.39平方公里和46片保护区中排查出114个可能涉及保护线索的历史项目。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采购预算为83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8月1日。既然广州已经完成了第一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普查,为何还要花钱招标开展第一批历史建筑普查呢?相关人士推测,这可能表明广州最终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将比之前完成的普查更为细致和完善。

  将制定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标准

  招标文件要求,承接单位结合广州市历史建筑特点,参考其他城市、地区的历史建筑调研、评定的程序与细则,在此基础上制定“现场工作用表”和“广州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标准”。

  现场调研需要对调研片区内的所有建筑进行初评判断,选择具有一定历史风貌或反映特定时期城市精神的建筑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地址、用途、结构、建造年代、类型、风格、损坏情况、历史原貌保存情况、特色工艺及构件、人文历史背景等,另需取得所调查建筑全面的、能有效说明其历史价值的图像资料。并要结合现场普查与资料查证,建立普查档案。

  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根据“广州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标准”,采取根据指标体系打分与综合评估(文字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普查初步筛查的有一定价值的建筑进行评估,提出拟保留建筑名录。提交阶段性普查初步成果后,中标单位还需要根据专家初审意见和部门意见对普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最终,中标单位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各阶段历史建筑数据库、历史建筑档案、历史建筑分布图和普查工作报告。其中,数据库中应当包括建筑地址(名称)、用途、结构、建造年代、类型、风格、损坏情况、历史原貌保存情况、特色工艺及构件等信息。历史建筑档案不但包括数据库中信息,还应附有能反映该建筑历史价值的数帧照片。而推荐历史建筑分布图则需要表示出所推荐历史建筑的位置,如推荐历史建筑进行分级,需以不同形式表示,以求清晰反映各类建筑的平面分布关系。(记者/刘怀宇 实习生/杨诗婕)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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