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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急需用钱 小区千万维修基金不知所踪

2013年07月26日 20:2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中产·风尚中心物业处在小区一单元门口张贴了一份征询函,称 7 栋一单元的电梯因为渗水损坏了主板,应从维修基金支付修理费用,需要业主们签字认可。然而,业主到盘龙区住建部门查询时却被告知:该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从来就没有移交过。也就是说,专款账户里,一分钱都没有。得知这个消息,业主们炸开了锅:“我们的钱呢?”700 多户业主,维修基金上千万元,这笔基金到底在谁的手里?

  对于物业贴出的征询函 业主曲女士拒绝签字

  维修基金账户竟是空的!

  征询函称,因 7 月 19 日凌晨骤降暴雨,导致该单元的电梯门调

  业主曲女士说,因为担心接房时交存的维修基金一旦动用,就会越用越少,以后房屋要是出现了问题,就怕没有资金维修了。因此,她便很想弄清楚:6年来用过的维修基金,现在还剩多少?22日14时许,曲女士来到盘龙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咨询。一查,该科科长沈刚确认,系统里根本没有这个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专款账户。也就是说,当初开发商代收的公共维修基金至今未移交到住建部门。曲女士说,她早在2005年开盘购房时,就按总房款的2%交存了7000多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当时这笔钱是由开发商代收的。其他业主的票据也显示,当初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每户从几千元到2万元不等。依据物业处的数据,该小区现已住满,共有745户,业主粗略估计,该小区的维修基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理,该小区从接房至今已有7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只是代收维修基金。收好后,应列出每栋每户的明细账,移交给住建部门,并将代收款项存入银行,设立专户,由住建局代管监督。

  千万维修基金在谁手上?

  23 日下午,风尚中心的开发商云南中产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陈先生称,他们只是代收风尚中心的公共维修基金,自己一分钱也没要,也不敢要,因为是非法的,但款项早已移交出去。对于移交的时间、数额,陈主任称自己去年才到中产地产,对以前的业务不知情,只确认移交对象“要么是住建局,要么是物业公司”。

  然而,盘龙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的沈刚科长向记者确认,风尚中心的公共维修基金从未移交到该局。而该局副局长周俊也记得,他曾两次催缴,无果。周副局长称,因没有相关法律规 定公 共 维 修 基金 移 交的 时间,也没有对应的处罚手段,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只能“一靠嘴来劝、说,这始终是业主的钱;二靠多跑腿催缴”。最近一次催缴是在 2012 年 12月,盘龙区住建局向风尚中心的开发商下了文件,但文件“如石入海”,没人理会。开发商称维修基金早已移交出去,住建部门并没有收到款项的记录,那么物业在此前动用维修基金的时候,是从哪里要钱的呢?对此,物业处主管余江也明确表示,风尚中心物业管理处只有出纳,该小区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时,他只是将申请材料上报到物业公司总部昆明中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部,后面拨款事宜由公司总部接洽。

  23 日下午,昆明中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李女士称,公司的财务部张经理休假。此后,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主管领导,均未得到任何回应。“没有移交,就少了政府部门监管这一环,今后将直接影响业主的权益。”周俊表示,公共维修基金只能由开发商移交到盘龙区住建局,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果是物业公司在管理维修基金,“这是违法的”。现在,对于这笔上千万的维修基金到底在谁手上,业主们心里依然没底。

  律师说法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副主任沈宗紧律师认为,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专项维修基金只能由建设主管部门代管,开发商不能将其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因此,该小区业主完全有权在落实清楚小区专项修基金现在何处后,要求其移交给物业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代管,待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如果该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已被挪用,业主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挪用人予以返还,同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通过协商、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追回专项维修基金的情况下,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沈律师建议,该小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及时、充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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